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问答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主要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2.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别。保障对象上,公租房侧重低收入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侧重新市民、青年人。租金标准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高于公租房,低于市场租金。建设主体上,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以政府投资为主。
二、房源筹集与建设
1.房源筹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采取新建、改建、改造、政府闲置的各类住房和盘活符合条件的市场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结合人才住房筹集计划,在产业人才集聚区域或产城融合区,按相关标准改造或新建、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在符合规划原则及周边配套功能完善的基础上,利用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2.建设标准。障性租赁住房户型标准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房源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可适量配置建筑面积不超过80-120平方米的家庭房;宿舍型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要确保工程品质,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合理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有条件的实现拎包入住。
三、支持政策
1.土地支持政策:可依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根据实际需求,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的项目,享受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应的项目资本金可以降低50%核定监管金额。
3.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四、租金与申请
1.租金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2.申请条件:①.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申请人具有本区户口或在本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本区合法就业;③.申请人在申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辖区内无房或自有产权房屋距离申请的房源点20公里及以上(自有产权房屋距离申请的房源点20公里以内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除外);
3.申请方式:可通过“渝快办”APP查看项目信息并申请,也可直接向项目运营企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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