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项目,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20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行业监管工作实际,现将《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且呈快速扩散态势,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加上秋冬季天气因素的叠加影响,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20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行业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确保我委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出现因疫情防控不力引起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我委成立荣昌区202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曾德富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翁文波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责任科室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中心、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中心等。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中心,配合属地和区卫健委指导督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审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织牢织密项目疫情防控网。各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制定项目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项目防控责任部门和人员,设置专职岗位,完善防控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人员进出场排查管控措施。
各项目要实施全封闭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建立健全人员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一人一档”制度,对进场人员进行每日健康检测以及轨迹排查工作(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登记、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查验时应注意人员身份信息和行程码、健康码信息是否一致,避免人员冒用、滥用他人信息进入施工现场。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疫情严峻形势下,各项目参建单位现场人员非必要不离渝,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城市。
(四)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全区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施工工人的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工作人员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及时摸清本项目施工及管理人员数量,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积极进行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有效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五)抓好疫情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
各项目要积极对接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防控信息,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第一时间报送项目重大信息。根据实际,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满足现场人员日常需求。
(六)全面摸清底数并准确上报信息。
各建筑施工项目应结合三级教育情况、工伤保险购买情况,按要求更新汇总《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疫苗接种情况全数人员摸底统计表》、《未接种人员登记表》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立每日《健康检测以及轨迹排查表》留底备查。鼓励项目对没有打疫苗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暂不能进入施工项目作业(有暂不能接种疫苗证明的除外)。
三、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一)工作要求。
我委将按照“排查范围对象从细、应对速度从快、防控措施从严、工作作风从实”的要求,强化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施工现场发生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最大限度遏制疫情在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扩散和蔓延。
(二)检查方式。
我委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中心牵头梳理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一方面采取“1个项目或企业,2名工作人员”联系指导的方式,指导帮助施工项目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和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专人巡查督察,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立即采取全区通报、停止施工等行政管理措施。确保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监管的在建项目可参照此方案执行,确保在建项目疫情防控到位。
附件:1.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疫苗接种情况全数人员摸底统计表
2.荣昌区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人员登记表
3.荣昌区建设工程人员入场承诺书
4.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5.健康检测以及轨迹排查表
附件1
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项目
疫苗接种情况全数人员摸底统计表
序号 | 已买工伤保险人员姓名 | 是否正在上班 | 是否接种疫苗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现住址 | 疾病史 | 过敏史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接种时间 | 加强针接种时间 | 未接种原因 | 是否开具医院证明 | 备注 |
是/否 | 是/否 | 有/无 | 有/无 | 是/否 | |||||||||||
附件2
荣昌区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人员登记表
(本表用于登记18岁以上无法提供接种证明人员)
登记单位:
登记时间: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住址(镇街+小区,如昌元拓新红城) | 电话 | 备注 |
附件3
荣昌区建设工程人员入场承诺书
(单位名称):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已将身体健康状况、途经地区、接触人员等情况如实告知贵单位,为切实保证本人及他人生命安全,现承诺做好以下防疫工作,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责任。
1.疫情防控期间,切实配合你单位做好身体健康监测、环境消毒、上班严格佩戴口罩等各项防疫工作。
2.严格每天按要求执行APP人脸实名认证工作。
3.本人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掌握好疫情防控知识,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4.任何时候做到少聚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口罩、不随地大小便,不参与各种聚会、聚餐等。
5.发现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或重点疫区的人员等应及时向项目和有关部门报告。
6.积极学习疫情有关信息、要求、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承诺人:(签字、手印)
时 间: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
为满足当前物资需求,我单位按照《荣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提交报备表。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已完成《通知》要求的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基本条件。我单位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职工健康监测、环境消毒、设施完善、提供卫生用品等防疫措施,定时报送情况,配合做好防疫各项工作。本企业若出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本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5 健康检测以及轨迹排查表 | |||||||
单位(项目名称): 日期: |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进入现场 | 体温 | 现住址 | 进场前到达场所 | 备注 |
备注: 1、各在建项目应在进出入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检测及轨迹登记;
2、所有人员(包括:进出入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材料配送人员、进出入车辆司机及乘车人员等);
3、此表各项目自行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