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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日期: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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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一、问:荣昌区学前教育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对我区幼儿园在园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孤儿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二、问:我认为我的孩子符合资助条件,怎样可以获得资助呢?

答:您认为孩子符合资助条件,您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您可以向孩子的班主任了解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也可以咨询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3-46330587.

三、我孩子在上小学/初中,有国家资助吗?

答:现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不用交学杂费,教科书不花钱。如果您家里经济情况比较困难,还可以申请生活费补助。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四、问:我是一名普通高中生,可以得到哪些资助?

答:如果您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您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还能享受免学杂费。

五、问:我能申请到多少国家助学金呢?

答: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1000-3000元之间分档确定,学校会对你的困难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档次的资助。

六、问:我该怎么申请国家助学金呢?申请到的助学金怎么发给我呢?

答:国家助学金是按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的,所以您需要在新学年开学后,一般在每年930日前,向您所在的学校提出申请,说明您和您家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经过学校评审、公示后,学校会为您办理一张银行储蓄卡,您的助学金会足额、直接发放到这张卡中。办理银行卡不需要交任何费用。

七、问:哪些高中生能免学杂费呢?

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都可免除学杂费。

八、问:我想申请免学杂费,我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由哪些部门认定的呢?

答:目前国家规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您通过各地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认定后,可以在学校收到相应资助。

九、问:免学杂费具体免多少钱?

答:国家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公办学校念书,那么你不用交学费了;如果你在民办学校念书,你可以只交民办学校学费高出公办学校学费的那部分。

  1. 问:我家孩子想就读中职学校,请问国家有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吗?

答:有。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国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十一、问:我已经在学校享受了免学费政策,能否同时享受其他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答:只要你符合条件,可同时享受免学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十二、问:听说,涉农专业的中职学校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我学的是植物保护专业,请问我学的专业是涉农专业吗?

答:是的。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2019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目前涉农专业为35个,分别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观光农业经营、循环农业生产与管理、种子生产与经营、植物保护、果蔬花卉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蚕桑生产与经营、中草药种植、棉花加工与检验、烟草生产与加工、现代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木材加工、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特种动物养殖、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生态养殖、航海捕捞、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农业与农村用水、农村环境监测、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农村医学、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森林消防、机电排灌工程技术、现代灌溉技术、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水土保持技术。

三、问:我在中职学校上学,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吗?

答:公办学校不收学费。国家规定,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十四、问:我家里经济困难,上中职学校,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吗?

答:只要你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符合以下基本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十五、问: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十六、问:如何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详细政策?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通过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通过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同一年不可以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答: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4.借款学生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之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6.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7.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支付?

答: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如出现还款违约行为,由此发生的罚息由本人全部承担。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原贷款县级经办机构或经办高校申请继续贴息,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8.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借款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在校生暑假期间向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规定)通过培养单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

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9.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0.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1.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办理贷款所需要材料(首贷)为新生入学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需提供借款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3.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向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县级或乡镇经办金融机构申请。

14.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答:(1)学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有关部门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

2)培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培养单位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培养单位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培养单位应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5.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实行一次申请 ,一次发放,每个学年申请一个学年的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16.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答: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借款学生应按银行相关规定,通过经办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或经办高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7.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发生转学、退学等情况,应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银行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等措施。在学生还清本金,或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培养单位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8.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和贷款经办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或经办高校。

19.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1)借款学生毕业前,培养单位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培养单位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根据个人就业后的收入情况,在5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培养单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

20.借款学生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答: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利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21.借款学生能不能提前还款?

答:借款学生在贷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期限计收利息。

22.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调整还款计划?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攻读学位,可以通过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培养单位或县级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23.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答:(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经办银行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七、问:想知道学生资助政策,向哪个单位咨询?

荣昌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是荣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荣昌区昌元街道宝城路一段196号,荣昌区教委办公楼。咨询电话:023-46330587023-4678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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