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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24298N/2021-0007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昌元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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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部分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和重庆市荣昌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1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2021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现下达2021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2699.9万元。资金严格按照因素法分配,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紧紧瞄准市级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重点用于稳定解决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2554.9万元。本次下达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共计66个(附件一),项目由区交通局牵头实施,镇街落实项目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通过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建档立卡脱贫户约2600人次生活出行并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区政府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补助标准文件执行。

(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养老保险资金1万元为切实减轻脱贫户参保缴费负担,避免脱贫人口因年老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此建立了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机制。脱贫人口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为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补助标准为:代缴70/人。代缴对象自愿选择按其他档次标准参保的,仍按照最低档次标准的代缴金额进行代缴。

(三)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经费20万元。为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别是工作对接和规划衔接,明确“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切实巩固脱贫成果,通过询价方式,邀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结合荣昌实际编制我区“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十四五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规划经费资金来源为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

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50万元。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大学生在9月入学后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学生手中,通过教育资助,可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学费支出。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资助资金来源为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具体资助按照市级管理办法由区教育委员会实施。

吴家镇玉峰村2021年提灌站工程项目74万元。新建提灌站一座,新敷设灌溉管道约1.2km,配套附属设施。通过发展经果林,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约160人。吴家镇玉峰村2021年提灌站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区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具体由区水利局牵头实施

二、调整2020年度结余资金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103.754223万元,其中区级资金93.281528万元,市级资金10.472695万元,现调整用于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三、调整2021年第一批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脱贫户到户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根据各镇街再次摸排2021年脱贫户到户扶贫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吴家镇等13个镇街调减44.274万元,铜鼓镇等8个镇街调增35.4023万元。该资金均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由各镇街具体实施,具体明细见附件二。

(二)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调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717万元用于2021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着力解决脱贫户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项目。

(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成果展示活动奖励。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展示活动”获奖人员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相关事宜的通知》(渝扶办发〔20213号)文件要求,我区在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能成果展示活动”中共有3名贫困人口获得三等奖,按照1万元/人的奖励标准,现调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成果展示活动奖励,支持获奖人员发展种养殖业、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等项目。项目具体由涉及镇街实施,采取报账制。

四、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消费扶贫、落实边缘户和监测户帮扶政策等方面。中央资金不得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市级资金还可适当用于脱贫人口教育资助、医疗救助、雨露技工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各类扶贫保险等。

五、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各镇街应按照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新规定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履行资金项目监管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管办法(试行)》、《重庆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扶贫资金分配一律公开,镇街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人口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真正实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六、持续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

要按照《重庆市荣昌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相

关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提前设定项目扶贫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严格项目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2.《重庆市荣昌区2021年到户帮扶产业发展项目

资金调整表》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代章)

                                             2021325

(联系人:郭杰;联系电话:16602313928)




重庆市荣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325日印发

      7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2021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xlsx

附件2重庆市荣昌区2021年到户帮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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