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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750063596k/2023-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7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峰高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峰高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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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文件



峰高办事处发〔202239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峰高街道2023春节期间燃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中心执法大队、),有关单位:

《峰高街道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峰高街道办事处

20221226

(此件公开发布)





峰高街道2023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维护峰高街道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做好202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工作通知2022122号)精神,结合峰高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本行政区内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峰高街道202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科刚 办事处副主任

陈新祥峰高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党政办(宣传、市场监督所及其他相关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村、各小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王才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根据《条例》规定,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具体工作举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户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户采购、销售不符合重庆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督促危化企业单位落实燃放秩序维护及禁放区域看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党政办(宣传)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场监管所: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依法查处不符合质量要求烟花爆竹产品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日常巡逻,查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违规燃放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禁放区及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121日前)。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阶段重点管控阶段(2023121日至202325日)2023121日(除夕)、122日(正月初一)、26日(正月初五)、2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街道限制燃放区域或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阶段:常态化监管阶段(202325日后)2023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和区域

禁放时间:2023121日至202325日。

禁放区域:东湖水库以北的城市建成区。

集中燃放区:桃峰公园。

禁放区域外,按照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又满足人民群众节日燃放意愿的原则,不得在加油站、油库、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医院、学校等法定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禁限放区域张贴禁限放公告,公告应清晰醒目,做到家喻户晓。

2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各村(社区)巡查并循环播放烟花爆竹禁限放音频,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3集中宣传动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集各村(社区)及企业负责人,村(社区)召集辖区居民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禁限放工作宣传。

4各村(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入户宣传。

(二)压实责任,开展专项巡查。

巡查内容:禁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1街道与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店签定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各村(社区)要组建烟花爆竹禁限放巡查队开展专项巡查,制定包括巡查时间、路线及巡查责任人的巡查记录。

3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开展一次以上巡查,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4春节期间,由街道值班领导带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

街道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在禁放区域外围,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是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对禁放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严格值班值守,通信息

春节期间,街道及各村(社区)值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部在岗,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值班、举报电话:46212002
























抄送:区燃管办

峰高街道党政办202212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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