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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920F/2021-00056
  • [ 发文字号 ]
  • 广顺办事处发〔202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地质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广顺街道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广顺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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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广顺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现将《广顺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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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道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7〕23号)规定,结合荣昌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要求以及我街道最近地质灾害的预测分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工作

(一)诱发因素预测

在总结去年地质灾害隐患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地质条件分析,可预测今年我街道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仍以自然强降雨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及地震。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部门天气预测,汛期(5-9月)降雨量550-1200毫米,整个汛期有8-9次大暴雨天气过程,其中有3-4次暴雨,可造成局地洪涝灾害。受近年汛期持续强降雨影响,我街道部分岩土体已出现开裂变形迹象。因此,2021年因降雨将增加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概率。

2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从我街道建设及采矿、石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分析,建设工程多的村社区,地质灾害发生率要大一些。另,广大农村建房局部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措施、对斜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使我街道局部诱发地质灾害不可避免。

3地震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我街道地处丘陵,山坡多,一旦发生地震亦会诱发地质灾害。

(二)重点防范期预测

我街道地质灾害的发生受强降雨的影响十分严重,地质灾害多发生在5-9月的汛期时间。由于大暴雨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滑坡、危岩崩塌等明显增多,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制约和控制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客观因素是区内暴雨的频率和强度,因此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应将汛期作为重点防范时期。同时,工程建设及选址不当建房也是地质灾害诱发的主要原因,危害性极大。此外,地质灾害不完全是由降雨所诱发,具有不确定因素,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其中又以危岩崩塌及人类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得懈怠。

二、2021年全街道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过排查摸底,目前我街道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应引导群众疏通房屋四周排水消除隐患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体系,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街道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对纳入规划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防治。通过制定本方案,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更有效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采用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工作原则。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2021年,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

1重点村地质灾害防治。根据我街道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和重点防范区域预测,各村(社区)要建立以群测群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根据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对于目前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体,应注意建立和改善灾害体及周边地表的排水系统,保护植被,及时封闭地表裂缝,加强监测,尽快进行防灾治理和避险搬迁;对已进行过局部治理的地质灾害体,应继续做好变形监测和后续治理工作,避免造成更大危害;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应急、水务等部门应加强重点防范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减少引发地质灾害的人类活动。

2重要公路干线地质灾害防治由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边坡,极易发生支挡结构垮塌、边坡失稳、岩石崩塌等地质灾害,对所处建管办干线安全构成威胁因此,要在群测群防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对交通干线旁的滑坡采取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危岩崩塌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重点做好G348、广盘路、广富路、广双路及各村道路两侧的地质灾害防治。

(二)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

汛期是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资所、应急办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工作。

汛期前,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资所、应急办对全街道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要登记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及时编制和落实相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灾方案,每处灾害点必须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按规定要求做好监测预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汛期中,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要充分认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守纪律,服从安排,了解气象、水情、灾情、险情,按规定请示、报告、传达,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按职责分工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

汛期后,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资所、应急办要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

2建立应急抢险反应系统。

为了加强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防御水平,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各村(社区)应按照《广顺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应会同规资、水务、应急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财政、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食品和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

3规范应急响应的处置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后,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力量,实施抢险救援,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办事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地质灾害分级标准,作出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灾情及一般地质灾害险情,由各村(社区)作出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同时将灾(险)情上报办事处,办事处接到灾情报告后视情况派人员到村(社区)做好处置工作。      

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及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后,各村(社区)应立即向办事处报告并派人到灾害点施救,办事处接到灾情报告后将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有关人员赶赴灾害点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将现场灾情及发展趋势等信息上报区级有关部门(区规资局、应急局)。

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及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后,在按以上程序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按照灾情速报制度规定,由办事处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报告并请求援助。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好排查上报,认真研究和部署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二)落实责任,协调配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办事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实行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资所、应急办、民政、水利交通等办公室要各负其责,在各村(社区)、单位的积极配合下认真履行本部门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不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各村(社区)、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党政办:要认真做好汛期重要天气变化信息预报转发工作,及时将天气信息转发到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规资所、应急办负责人以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由各村书记、主任把天气信息通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及农户。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及时调查收集全街道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抄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排查、监测;对全街道规划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管理;指导各村(社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督促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全街道地质灾害的监管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地灾防治技术协调,积极参与地灾排查、治理。

社事民政办:调查核实受灾损失和灾民生活情况;做好险区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帮助做好灾民生活安排工作;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请求支持。

农服中心:及时报告山洪、水情和地震预报,以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当地质灾害威胁到水利水电设施时,负责人要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并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措施,尽快消除灾害隐患;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交通:当地质灾害威胁到公路等建管办要道时,负责人应及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制定抢修、疏通方案,迅速恢复建管办要道通行;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应急办:负责对本街道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报工作动员和组织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维护辖区稳定,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序,确保一方平安;不定期对辖区进行地质灾害检查,落实办事处抢险救灾的有关应急措施;在险情和灾害发生后,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应急管理局。

公安: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护、防疫人员、医疗设备及药品进入受灾地点,对受灾地进行消毒防疫和救治伤员。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救灾措施等。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各村(社区)、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确定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撤离路线、抢险救灾队伍等具体应急抢险救灾措施,提高应急反映能力。

(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监测预警网络

群测群防是我街道防范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之一。各村(社区)、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群测群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现场监测人员及监管员能通过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测上报及预警及时为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为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决策和实施提供依据。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单位要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充分利用“4.14”世界地球日和“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六)加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各村(社区)、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加强本辖区建设活动监管,将工程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七)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为更好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汛期三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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