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广顺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广顺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大队):
《广顺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2月14日
广顺街道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5年
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帮扶力度,拓宽稳定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切实使衔接资金到户到人到产业,实现精准帮扶。根据《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5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荣巩固专办发〔2025〕1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带动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确保到户产业帮扶取得实效,助力全面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本人意愿情况下,鼓励其发展区域内重点特色产业,自行确定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围绕街道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由村(社区)组织帮扶干部逐户开展产业需求调查摸底,掌握其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在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三、扶持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帮扶范围:帮扶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025年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可以享受,下同)自主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二)帮扶对象: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有能力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除整户外出、脱贫成效明显的脱贫户(比如:家庭收入高、购买商品房、购买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高标准修建或装修自建房等情况)。
(三)补贴标准: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原则上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五)资金用途:用于补助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种苗及种植、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
(六)减贫带贫机制:通过对街道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实施产业帮扶,帮助不少于5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到户帮扶资金≤3000元/户。增强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的能力,有效阻断返贫,确保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增收减贫。
四、项目实施
(一)落实到户产业项目。各村(社区)在摸清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需求后,结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自身特色、遵循市场发展、因人施策、引导帮助其选择产业发展方式,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1﹒针对有劳动力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1)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鼓励其自主选择发展产业,按照不超过3000元/户标准编制产业发展项目,形成“一户一策”到户产业帮扶方案。
(2)对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奖补。一是种植业奖补: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在5亩以上,奖励300元/亩;连片种植果树、茶树、苗木等经济作物(包括蔬菜)面积5亩以上,奖励500元/亩;二是养殖业奖补:养殖生猪6头及以上、母猪3头以上(或按生猪500元/头进行奖补,母猪1000元/头进行奖补)、牛1头及以上、羊4只及以上(或按750元/只进行奖补)、兔120只及以上(或按25元/只进行奖补)、鸡、鸭、鹅50只及以上(或按购进2斤以上的鸡、鸭35元/只、鹅50元/只进行奖补)、水产养殖3亩及以上(或按1000元/亩)等产业,达到上述条件之一,可按相应标准申请奖补(可多项叠加),申请金额≤3000元。
该奖补由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根据自身发展产业实际提出申请(申请见附件1),街道联系村(社区)领导、到户产业项目负责领导、驻村(社区)组长、帮扶责任人和村(社区)负责人共同对种养殖数量进行验收核定并签字确认(验收表见附件2),由各村(社区)统一报街道审核汇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各帮扶干部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完整到户产业帮扶项目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等)。
2﹒针对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广泛宣传产业帮扶政策,对无劳动能力、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公示,针对无劳动能力的不搞代种代养。
(二)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
针对直接开展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设立街道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由帮扶干部兼任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帮助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选择落实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负责联系区级农业产业专家并指导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开展生产,帮助其致富增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作为到户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帮扶干部作为所对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到户产业帮扶的政策宣传,要切实落实好产业帮扶责任,促进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农产品顺畅销售,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帮助发挥到户产业帮扶的“造血功能”,防止返贫致贫。
(二)防控产业风险。各村(社区)、帮扶干部在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发展风险,坚持长短结合,合理搭配产业项目,既注重短期脱贫,又注重长期致富,以短养长,分散产业风险,确保实现全面产业振兴。
(三)强化项目监管。一是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到户产业发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并积极组织开展到户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报账等程序,对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验收进行把关并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农户相关信息资料,经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产业帮扶资金,确保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同时,将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公告公示。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在选择、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发放等过程,各村(社区)要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一批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5月底原则上全部完成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是加强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将到户产业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各村(社区)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办法扣分。
附件:1﹒广顺街道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025年到
户产业帮扶资金项目申请表
2﹒广顺街道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025年到
户产业帮扶资金项目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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