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广顺街道党工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
2. 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党建指导员工作。
3. 年龄为35周岁(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性别不限。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专业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处分期间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 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1. 配合做好非公党组织日常走访、业务指导;
2. 走访未组建党支部的辖区企业,宣传党建工作和中央及市、区各类人才政策;
3. 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导组建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培植党建示范点;
4. 协助组织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5. 反映企业和人才需求,协助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6. 做好发展党员材料;
7. 协助做好其他党建和人才工作。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地点。荣昌区广顺街道成渝西路34号501办公室,联系人:温然、代倩茹;联系电话:46358575。
3. 提供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等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广顺街道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
4. 资格审查。广顺街道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备案。
5.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面试。
面试考生比例达到2︰1的,由广顺街道直接组织面试,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考生比例未达到2︰1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参照事业人员招聘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一签,根据《荣昌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
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参照城市社区书记补贴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其他
本简章由广顺街道党群办负责解释。
附件:广顺街道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21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