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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3651/2021-0008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河包镇
  • [ 有性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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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19月1日起,我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827元。

四、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三)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四)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情况

(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集体初审意见;

(六)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镇街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实施救助。

六、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办理地点:河包镇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河包镇万寿街51号)

  七、咨询电话:023-4628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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