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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3651/2021-0009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河包镇
  • [ 有性 ]
2021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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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

二、办理条件: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每月通过银行发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出具的因病瘫痪诊断证明

5.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8.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6.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审查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镇街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六、办理时间、部门、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部门:河包镇民政和社会(区)事务办公室

(三)办理地点:河包镇万寿街51号

(四)办理时限:20天

七、咨询电话:023-46280794


附件: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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