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人民政府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长期公示)
投诉监督方式:
区乡村振兴局:023-85265069
区财政局:023-46773856
区纪委监委:023-46742623
便民服务热线:12345
镇财政办:023-46280823
镇纪委:023-46281373
邮箱:hebaofpb@qq.com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等详细信息详见项目库备案表公示。)
附件:1.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的通知》(荣财农〔2021〕97号)
2.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荣乡振发〔2021〕8号)
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附件一
附件2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文件
荣乡振发〔2021〕8号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7号)及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54号)相关要求,根据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相关规定和重庆市荣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55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渝财农〔2021〕134号文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农村环境卫生治理)201万元。
荣昌区202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项目201万元:资金项目下达至区城市管理局主体管理实施,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维护,增设垃圾箱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增设垃圾分类桶;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新(改)建公厕,新(改扩)建生活垃圾转运站。通过项目实施,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补齐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短板,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渝财农〔2021〕135号文件下达市级以上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6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9万元,市级资金1595万元)。
1. 荣昌区2022年巩固脱贫保险经费284万元。巩固脱贫保险经费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巩固脱贫保”参保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我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的脱贫人口购买“巩固脱贫保”,参保标准为130元/人,切实提高脱贫人口风险保障水平,提升脱贫人口抵御风险的能力,破解脱贫人口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难题。“巩固脱贫保”参保事宜另文通知。
2. 荣昌区2022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经费300万元。雨露计划技能培训经费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渝扶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区市级就业技能示范培训有中式烹饪等专业,培训标准另文通知,培训误工补贴为40元/人/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技能技术,增强持续增收致富能力。
3. 荣昌区2022年消费帮扶经费140万元。消费扶贫经费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8号)要求,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帮扶产品认定、“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冷链仓储设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农贸市场改造、产销对接、数商兴农、加工收储、会展推介、产品包装和滞销消纳等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动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4. 荣昌区2022年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到户帮扶资金40万元。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到户帮扶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及《产业发展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专项小组整改工作方案》(渝扶产业组〔2020〕1号)文件规定,产业到户补助标准户均不超过3000元,旨在增强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的造血功能,促进对象户家庭致富增收。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实际自主申报,对验收合格的对象落实产业到户资金。该项目由镇街具体实施。
5. 荣昌区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4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在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0〕15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脱贫户家庭和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及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
6. 荣昌区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5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永川银保监发〔2021〕6号)文件规定,进一步为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提供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全区小额信贷工作,着力解决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帮助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发展产业项目,增收致富。贴息标准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将另文通知。
7. 荣昌区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资金50万元。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2022年继续落实交通补贴支持脱贫人员跨省就业。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鼓励支持脱贫人口外出就业和稳岗就业,预计惠及脱贫人口1000人以上。项目由区人社局具体实施,交通补贴标准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如有变化将另文通知。
8. 荣昌区2022年度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资金55万元。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3号)规定,给予重庆籍原建档立卡家庭本专科大学生最高8000元/人·年的学费资助。通过教育资助,可切实减轻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学费支出,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项目按照市级管理办法由区教委具体实施。
9. 荣昌区乡村治理补助资金300万。乡村治理补助资金从市级资金中安排,按照渝委农办〔2021〕33号文件规定,我区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村民自治、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运用积分制,到2022年年底,50%以上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10. 荣昌区2022年脱贫户到户帮扶资金1205万元。脱贫户到户帮扶资金共计12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9万元,市级资金136万元,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参照渝扶产业组〔2020〕1号文件规定,产业到户补助标准户均不超过3000元,为增加脱贫户造血功能,经脱贫户自主申报,根据脱贫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到户帮扶,实现脱贫户致富增收。项目由镇街具体实施。具体明细见附件。
(三)渝财农〔2021〕137号文件下达市级衔接资金(“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农村供水保障问题)290万元。
荣昌区盘龙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290万元:按照《重庆市荣昌区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总体要求,2022年度继续实施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铺设供水管道30.6km,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巩固提升2595人的集中式供水,进一步提升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和一般农户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二、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衔接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荣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分层分类管理。一是突出巩固脱贫成果。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市级资金可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用于困难家庭大学生资助、困难家庭参保资助、综合防贫保补助。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各单位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积极谋划申报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认真研究谋划项目
要把建好项目库作为用好资金的第一粒扣子扣好,切实解决好资金等项目的问题,按照衔接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项目谋划设计,扎实做好项目论证,把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强项目入库审查把关,提前对接项目用地、环评等各项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在资金项目管理中起牵头抓总作用,行业部门要按照项目属性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业主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是健全资金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统筹谋划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安排实施。二是优化资金项目管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实施效率。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落实简易审批政策。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建设,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健全完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培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要继续绷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是高压线”这根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一是盯紧资金安排、项目审批、招投标组织、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建立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督办机制,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计划同步下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发挥纪律、审计、行业和社会等监督作用,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2022年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
重庆市荣昌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2022年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建议下达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中央 | 市级 | ||||
1 | 荣昌区2022年巩固脱贫保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284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2 | 荣昌区2022年雨露计划技能培训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30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3 | 荣昌区2022年消费帮扶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4 | 荣昌区2022年易返贫致贫户到户帮扶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4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5 | 荣昌区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4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6 | 荣昌区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15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7 | 荣昌区2022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资金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8 | 荣昌区2022年度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资助项目 | 区教委 | 55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9 | 荣昌区2022年度农村环境卫生项目 | 区城管局 | 201 | 渝财农〔2021〕134号下达。 | |
10 | 荣昌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区水利局 | 290 | 渝财农〔2021〕137号下达。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建议下达金额(单位:万元) | 备注 | |
中央 | 市级 | ||||
11 | 荣昌区乡村治理补助 | 区农业农村委 | 300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12 | 荣昌区2022年脱贫户到户帮扶资金 | 清江镇 | 41 | 渝财农〔2021〕135号下达。 | |
双河街道 | 37 | ||||
昌州街道 | 22 | ||||
安富街道 | 47 | ||||
仁义街道 | 81 | ||||
远觉镇 | 43 | ||||
广顺街道 | 15 | ||||
直升镇 | 28 | ||||
古昌镇 | 39 | ||||
清流镇 | 51 | ||||
盘龙镇 | 168 | ||||
万灵镇 | 14 | ||||
昌元街道 | 25 | ||||
荣隆镇 | 44 | ||||
河包镇 | 166 | ||||
吴家镇 | 121 | ||||
峰高街道 | 42 | ||||
观胜镇 | 85 | 13 | |||
龙集镇 | 20 | ||||
清升镇 | 27 | ||||
铜鼓镇 | 76 | ||||
合计 | 1069 | 2086 | 共计下达3155万元。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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