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街镇 > 盘龙镇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584B/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盘龙府发〔2021〕2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未成年人(儿童);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盘龙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护校 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0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委统一部署,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将《2021年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迅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2021年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1年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校园安全升级版,扎实抓好全区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学区要会同各学校对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摸排梳理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防”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提出本校具体落实计划安排,推进按时完成达标任务。派出所要对标职责职能,查找在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风险预警防范、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存在短板差距,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对策措施。

(二)整改完善阶段(6月1日至10月20日)。学区牵头,组织各学校及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自查组,研究分析自查整改情况。对发现的治安隐患,由派出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安防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学校研究解决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措施。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平安办、派出所、学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掌握全镇“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达标情况,将检查情况纳入专项工作成效展示,并适时予以通报。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做好迎接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教委联合检查组的督导检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2022年1月25日)。平安办、学区、派出所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差距短板、展示亮点成效、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防建设。学区、派出所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安防建设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大对校园内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推动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日常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一是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按100人以内、100人至1000人、1000 人以上规模及住宿制学校聘用要求,分类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根据需要配备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2021年底前,要实现乡村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 二是巩固校园物防建设。学校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要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阻车钉等硬质防冲撞设施。2021年底前,城镇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三是完善技防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一键式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建设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有效融合。2021年底前,乡村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全部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或报警平台。四是落实校园安全制度。要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责任领导:李景高;牵头单位:学区;责任单位:派出所、各学校)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1.深入开展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区要指导学校对校园内水域、饮食、卫生等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排查,在校园内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地段安排人员开展安全迟查。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对心理偏激学生加强心理疏导。(责任领导: 李景高;牵头单位:学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社事办,各学校)

2.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办、派出所、交巡警、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联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超员、超速、“病车”上路和“黑车”运行等现象。派出所要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主要交通干道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学生出行风险。全面开展校车许可审核、接送车许可审核、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情况督查等工作,不断强化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区要指导各学校对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及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维护铁路沿线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严禁进入铁路护网,严防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邓川;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平安办、学区、交巡警、派出所、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各村(社区)、各学校)

3.深入开展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曾因涉校违法犯罪活动被打击处理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准确核实和掌握基本情况及劝态,建立完善人员档案,落实管控椒助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形咸现实危害。(责任领导:吕建锋;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派出所、社事办、司法所、社区戎毒(康复)办公室、各村(社区))

(三)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平安办要统筹协调学区、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交巡警等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学区要协同社保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依法依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定期检查指导,防范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案(事)件的发生。三是派出所要适时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行为;继续坚持和完善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对在校园及周边东游西荡、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严格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依法查处;对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要立即采取管理救治措施;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果断处置。同时,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确保“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及时发现、依法有效处置校园周边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苗头问题,切实发挥好护学助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感。(责任领导:吕建锋;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学区、派出所、应急办、社保所、市场监管所、交巡警、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各村(社区))

(四)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1.建立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学区要指导各学校充分运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及时向家长进行安全风险提示,督促家长落实家庭监管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掌握孩子行踪,切实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严防离校期间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责任领导:李景高;牵头单位:学区;责任单位:各学校)

2.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学区、派出所要定期会同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社事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风险研判,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察检查。建立健全灾害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校园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三防”及水域、卫生防疫、食品、校舍、危险化学品、水电燃气、消防等安全措施。(责任领导:李景高;牵头单位:学区;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社事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

3.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及社会安全防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会、团委、妇联和各村(社区)要主动参与,充分发挥工、青、妇和村(社区)作用,积极引导工会成员、青年志愿者、广大妇女以及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校园安全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防范安全事故,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责任领导:马礼才;牵头单位:党群办;责任单位:社事办,各村(社区))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学区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派出所、平安办、应急办等办公室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等相关安全教育和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派出所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责任领导:吕建锋;牵头单位:平安办;责任单位:学区、司法所、派出所、应急办、各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办及相关办(站、所)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办公室(专项办公室)设在平安办,由平安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专项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事属地责任,各部门要扎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叮、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成立专班,落实专人,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要压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要把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属地、属事原则,落实学校主体和家长监管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精准指导, 把工作责任明确到事、落实到人。要按照“三见三定”要求,突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设施,全方位、多层次地对学校内部及社会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摸排,切实把校园及社会面安全隐患排查清楚。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原则,动真格、敢碰硬、攻难关,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防止涉校安全案(事)件。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