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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1000/2026-0003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清江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2026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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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2026经济困难的

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二、补贴对象: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每月通过银行发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出具的因病瘫痪诊断证明;

5.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6.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8.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低保证(特困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6.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审查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镇街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六、办理时间、部门、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部门:清江镇生服务办公室

(三)办理地点:清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业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20

七、咨询电话:023-46336210

八、监督举报电话:02361478898(荣昌区民政局)    02346336803(荣昌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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