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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09318665M/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清流镇
  • [ 有性 ]
清流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控应急救援预案
日期: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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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镇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控

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指导和规范我镇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我镇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保障我镇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

三、应急组织

(一)组织体制

镇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组,统一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长:兰秋爽(党委书记)

副组长:付勇(政法委员)、刘天生(副镇长)

员:张俊莉(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罗秀(组织委员)、刘渊恒(武装部长)、尹程(纪委书记)、刘天生(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刘天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伦强、孙发远、王清林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

指挥组:负责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工作。

长:兰秋爽

员:付勇、刘天生

技术决策组: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迅速作出决策,拟定指挥救援方案。

长:刘天生

    员:朱伦强、周再兴、王清林、孙发远。

救援组: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在指挥室统一进行抢险救援。

    长:刘渊恒

员:林海峰、杨扬、陈剑强、杨小龙、谢消、罗利东、林宏、林旺、王清林、孙发远。

救援队员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联络,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和抢险救援指令。

长:张俊莉、尹

员:张婷、夏洲 。

安全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长:付

员:巫道友、周文远、王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准备,救援后勤和交通畅通工作。

    长:罗

    员:武英雨、冯亚琼、赵

镇属各单位车辆和存有救援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事故出现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安排。镇卫生院做好卫生防疫和消毒准备工作。各村分别组织救援队伍20人以上,镇政府、各村和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二)运作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官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各村(社区)、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加强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建立突发事故灾难预测、预报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应急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应急办主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在夜间或节假日里,按应急办值班表(即:镇职工值班表)确定的值班组长,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区委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属重、特大或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应在30分钟内上报。

安生事故及自然灾害发生后,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统一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值班室和区政府值班室,紧急情况下,应先打电话,再书面报送信息。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镇政府值班室(电话:46480584),派出所(电话:46480034)报告。

办公室接报后,迅速判断事故性质与类别,确定应急响应等级,作出相应部署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情况。

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电话、书面形式按规定时间上报区委值班室和区政府值班室。

由应急领导小组确立现场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疏散人员时,应疏散人员,并按安全疏散路线进行转移。

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并使事故影响得到初步控制,事故隐患和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指挥长或现场指挥官指令实施应急恢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损失。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务必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在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该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环境、事故单位房屋结构、道路交通情况立即指派相关人员成立应急现场指挥小组,确定好疏散、撤离路线。

撤离路线上,凡涉及到的相关单位、部门、村(社区)应当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相关协调、辅助工作,保证人员安全、有序的撤离。

(五)应急保障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救援队伍:镇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应急办、镇村(社区)应急小组、镇属各办公室、镇卫生院、镇派出所等。

2、应急医疗:镇应急救治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镇卫生院应配有急救箱,移动式氧气瓶、担架,以及其他急救设施、急救药品。电话:46480003。

3、应急群众安全防护: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保卫、警戒、疏散由镇派出所和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保证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特别是事故发生地所涉及的人员以及周边群众在撤离现场途中和临时避险场地的安全工作。

4、应急资金:镇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专款用于我镇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六)应急恢复

应急恢复后,指挥人员应安排好善后清理工作,包括:清理被破坏的设施、设备并做好登记,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恢复现场的水、电、气供应,尽快恢复事故区域的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七)后期处置

后期评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恢复后,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置实施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故的经过及处置情况、伤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

奖励和惩处: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控、预警、调查、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急领导小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抚恤和补助:应急领导小组提请上级领导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的一线应急专业组成员及相关员工,视处置工作难度和强度,可以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恢复后,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适当补偿。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镇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人、财、物保障网络,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发布应急救援启动和恢复命令。

3、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和经费的管理使用,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物力、财力和技术保障。

4、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应急整改措施,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情况并总结应急工作经验。

(二)镇属各单位、村(社区)、各办公室职责

1、镇应急办公室。职责包括:制订并贯彻执行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制度。协调办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镇属各单位、各办公室按照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协调镇应急领导小组、镇应急办,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村(社区)加强村民小组应急工作,各村主任为本村应急主任,各社社长为本社应急组长。协调好镇应急领导小组、镇应急办,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指挥长的职责

1、负责根据本预案组织指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2、统一指挥、调度各应急小组,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

3、指挥长因故不能指挥应急处置行动时,由副指挥长代行指挥长职责。

(四)现场指挥官的职责

1、授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2、负责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现场救援工作情况,协调指挥各保障系统的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进行事故现场评估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级别发布相应的应急响应指令。

4、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仍无法控制事故蔓延时,向公司应急委员会指挥长提出扩大响应、疏散人员、请求社会力量给予支援等处置建议。

5、现场指挥官因故不能指挥应急处置行动时,可授权相关人员代行现场指挥官的职责。

(五)镇卫生医院的职责

1、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急救器材,定期进行应急救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演练。

2、负责抢救、转移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3、负责向现场指挥官报告伤员救治情况,同时和互助医院取得联系,及时开展伤员抢救。

(六)镇派出所的职责

1、负责群众安全防护工作,保卫、警戒、疏散。

2、负责向现场指挥官报告群众安全情况,同时和互助医院取得联系,及时开展伤员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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