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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816B/2022-0001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2-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1-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荣隆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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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荣隆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荣隆镇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荣委法〔2021〕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2021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政治站位

镇党委、政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的工作要求,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的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的情况;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的情况;各村社区、政府各办(站、所、中心、大队按照规定报告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执行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管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二、紧紧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镇党委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各级党政干部尽职免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职责。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法用法。在镇中心组学习会上,书记、镇长每月都主持1次以上的法律知识学习,谈学习行的体会;利用院坝会、小院讲堂深入村社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法律知识和政府依法执政的政策措施;利用文明实践站等平台向机关干部宣讲学法用法知识。

(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定期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做到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镇机关制定完善《学法用法计划》,利用“周五机关学习日”和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每周开展1次以上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进行专题讲座;机关干部在日常的工作中自觉带头用法律知识解决工作问题和矛盾纠纷。

   三、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规定。强化决策前调查评估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细化评估标准,切实做好风险评估。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政府不作出决策。并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管理。

四、紧紧围绕推进全民普法、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年初时就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补充和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办事部门及人员,使普法工作结构化、常态化、具体化。一是建立、完善普法骨干队伍,202年全镇共组织17人以网络学习的方式,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均获得执法证书。二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以综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公民法制周”“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联合镇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办、市政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普法工作,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有关领域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执法领域严格执法;健全完善了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的情况;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2021年荣隆镇共接收区级部门行政执法委托书2份,分别是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立案4起,处罚4起,罚款金额共计1500元。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扩展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市、区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按时按量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五、以法治为保障,以“平安家园”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一)“平安家园”——在联控联防中形成合力。借助信息化推进乡村治理,联合移动公司共同打造“平安家园”平台,实行政府买单、农户无偿使用。我镇现已安装“平安卫士”1000余户(任务450户),其中接入区级平台656户。当前,正与移动公司协作,投入20余万元,推进“平安家园”6995平安联防服务,为村社区干部配备60个综治终端,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在辖区内重点部位、交通要道、村委会周边新增视频监控近100个,实现荣隆场镇、葛桥场镇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小院讲堂”“院坝会”——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从2013年起,荣隆镇党委政府推行群众院坝会,以社(组)为单位每年召开2次群众院坝会,通过“收集群众建议——确定工作重点——反馈办理情况”的流程,让群众的合理意见成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8年来,八年来全镇共召开群众院坝会384多场,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2013年的1650多条降低至今年年的15条,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六、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对《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法律和防控知识采取集中宣传咨询和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二是认真细致排查走访。以机关干部、卫生、公安和村社区干部为主要力量,开展进村入户新冠肺炎走访排查,共滚动排查4次,排查走访人数34560人次;

七、存在问题

在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针对具体案件进行执法过程中,缺乏一个能够在业务指导、咨询、管理上级部门。四是如工学矛盾突出,由于镇街事务繁杂,导致干部学习时间不能得到充分保证。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法制专题讲座,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以“八五”普法为指南,利用机关周五学习日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大家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执法法》《民法典》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学时不少于15次,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三)继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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