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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3576/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4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4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仁义镇
  • [ 有性 ]
荣仁义综罚决字〔2024〕第000002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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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仁义综罚决字〔2024〕第000002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文号 当事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执法主体 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 处罚结果
1 荣仁义综罚决字〔2024〕第000002号 廖中义 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施行)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五项 仁义镇人民政府 5/17/2024 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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