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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23576/2025-0007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仁义镇
  • [ 有性 ]
荣仁义综当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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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仁义综当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序号 文号 当事人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执法主体 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 处罚结果
1 荣仁义综当罚决字〔2025〕第000001号 周告军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施行)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仁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13/2025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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