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双河街道办事处文件
双河办事处发〔2020〕28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双河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2020年双河街道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惩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违法行为,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荣昌区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荣府办发〔2020〕30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抓住水环境安全这件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齐抓共管、流域联动,彻底杜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扎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以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河流为主要对象,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的,在全镇范围内继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把防范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摆在突出位置,全时段边查边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行动范围
(一)重点整治对象。
结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行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废水;畜禽养殖场废水、规模水产养殖场废水;医疗机构废水;餐饮业废水;洗车场废水;建筑工地废水。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区域:街道场镇规划区;饮用水源地周边;河流沿岸500米范围内。
(二)重点打击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排放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水;无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直排乱排污水;超标排放污水;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主观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3日前)。
街道组织召开2020年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动员部署会议要求,通过村村通广播、小喇叭、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按照职能职责,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治理及保障措施、时间节点等,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自查阶段(2020年4月17日—5月31日)。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公室对我街道范围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补齐短板,建立2020年问题台帐,完善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整治时限,推进问题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1日—10月25日)。
根据排查和查处情况,分类梳理,依法督促违法排污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在停止排污前提下,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因问题严重,污染物排放达标无望的,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0月26日—12月30日)。
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
五、任务分工
1.按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做好各自辖区内污水偷排
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的摸排,配合各相关办公室督促违法行为主体整改问题。同时,要加强宣传动员,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负责查处辖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配合经济发展办查处辖区内工业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偷排直排乱排行为,联合经济发展办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牵头领导:张杰斌、杨玉镇;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上报区河长办;督促各级河长把发现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任务,督促各级河长牵头整改所负责河流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切实做好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牵头领导:叶兆勇;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4.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处辖区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督促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指导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牵头领导:叶兆勇;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5.经济发展办负责查处街道辖区内工业企业、河(库)沿岸“散乱污”企业的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配合区经济信息委督促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和清洁化改造项目,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牵头领导:杨玉镇;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6.规划建设环保办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督促辖区建筑工地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查处建筑工地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张杰斌;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7.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查处辖区医疗机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配合区卫健委督促指导辖区医疗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牵头领导:胡启洋;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8.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辖区洗车场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督促洗车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指导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牵头领导:张杰斌;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9.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偷排直排乱排污水相关市场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指导餐饮业业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注销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者的餐饮经营许可。(牵头领导:胡启洋;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10.教育学区要做好辖区内学校污水收纳和处理设施的检查,对损坏或不能满足要求的设施要及时维修,保障复学后校园污水收纳和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牵头领导:胡启洋;牵头单位: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自工作制定细化措施,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组织有力,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展开。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村社各级干部的作用,有效结合“十指连心”活动动员广大群众,推动实现多层次、常态化监督。
(三)强化督查指导。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做好各类整改疑问和处置困难信息的收集,及时联系区生态环境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将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开展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办,督促工作推进迟缓的单位落实责任,按时完成整改。对在摸排过程“走过场”、整改结果“做面子”等工作作风问题进行通报。
(四)强化统筹推进。
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统一安排,按期推进各项工作。对发现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一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具体经办人员专项行动的联系协调和资料报送,于每周一将周报表(附件1、2)和检查视频(含重点问题点位视频和整改视频,每个视频附30字以上说明)报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每周将周报表(附件1、2)定期上报区河长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双河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6日
重庆市荣昌区双河街道规建管环办 2020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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