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100岁以上老人营养金发放标准及统计上报农村75周岁以上老人信息的通知
各镇街民政及社会(区)事务办公室、财政所:
重阳节即将到来,为继续做好100岁以上老人营养金及农村75周岁以上老人保健金发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区100岁以上老人营养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100岁以上老人营养金发放标准
从2020年9月1日起,100岁以上老人营养金发放标准由每人300元/月提高至每人500元/月。所需资金分级承担,即原每人300元/月发放标准的资金渠道不变,仍由镇街财政承担;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各镇街每月按标准采取银行代发的方式按时发放,并将发放花名册报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备案,年终再由区财政按资金承担比例结算。
二、继续做好农村75周岁以上老人保健金发放工作
请各镇街于10月10日前将《荣昌区2020年75周岁以上老人保健金发放明细表》(附件1)电子件和《荣昌区2020年75周岁以上老人保健金发放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报送区民政局(纸质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件一同报送),并于10月25日前全部发放完成。
各镇街在核对信息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 保健金发放范围:75周岁以上农村户籍(含就地农转城)老年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8月31日前已死亡人员、户籍转出荣昌区人员、转为城镇户籍人员不纳入发放范围。
2. 保健金发放方式: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到本人账户。
3. 数据上报要求:由户籍所在地镇街负责统计上报,并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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