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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7530909368/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直升镇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直升镇地震应急防御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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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文件

直升府发〔20233

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直升镇地震应急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按照区地震灾害防御预案要求,为有效防御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经镇政府研究,编制了《直升镇地震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地震应急预防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直升镇地震应急防御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今后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本预案,结合直升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报送区应急局备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和《荣昌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直升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以及毗邻地区发生对我镇产生影响的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分级:

2.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初判标准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初判标准: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千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0%以上的地震事件。

我镇辖区内发生M≥6级地震,或受辖区外地震波及,全区3个以上镇(街)的地震烈度达到Ⅵ度或大部分镇(街)的地震烈度达到Ⅴ度。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初判标准: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百人以上、千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10%以下的地震事件。

我区辖区内发生5.5级≤M<6级地震,或受辖区外地震波及,1-2个镇(街)的地震烈度达到Ⅵ度。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百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以上、1%以下的地震事件。 我区辖区内发生5级≤M<5.5级地震,或受辖区外地震波及,部分镇(街)的地震烈度达到Ⅴ度。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指造成人员受伤,并且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0.1%以下的地震事件。

我区辖区内发生 4.0≤M<5级地震,或受辖区外地震波及,大部分镇(街)的地震烈度达到Ⅳ度。

2.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二级:I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响应对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2.3 地震应急事权划分

2.3.1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的抗震救灾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2.3.2 地震灾害事件涉及到相邻镇的,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4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决定和宣布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3. 直升镇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3.1 直升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若干成员单位组成。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5个应急工作组。

3.1.1 总指挥、副总指挥

发生地震灾害,由直升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任第一副总指挥长,宣布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决策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组织全镇的抗震救灾行动。

3.1.2 成员单位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如下:镇应急办、镇党政办、镇人大办、镇平安办、镇经发办、镇财政办、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社事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畜牧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直升派出所、和各村(社区)组成等。

3.2 指挥部职责

执行国务院、区政府、镇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收集、上报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指挥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对灾区进行紧急援救;计划安排灾民安置和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与宣传教育;接受援助;根据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3.3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成员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地震应急期间,由镇地震指挥部负责协调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地震应急期间的主要职责如下:

汇集震情、灾情,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应急工作组之间的工作,负责抗震救灾信息通报等宣传工作。

3.4 指挥部职责

提供抗震救灾决策咨询意见;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受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3.5 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 5个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该组组长。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3.5.1 抢险救援组

3.5.2 镇应急办:负责地震期间的安全工作。

3.5.3 镇财政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负责救灾资金的争取、筹集和调拨,确保灾民生活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3.5.4 直升派出所:负责地震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破坏地震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助地震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常秩序,查处地震纠纷。

3.5.5镇党政办:协助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领导做好重大、特别重大防震减灾的信息收集、上报、情况通报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区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做好上情下达,协调有关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好区救灾工作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宣传地震救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为全镇干部群众救灾鼓舞士气,提供精神动力。

3.5.6 镇社事办:负责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收集汇总灾情,及时向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区民政局报告;积极与镇财政所配合,向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提出资金请示,争取救灾资金支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民生活救助款物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以及灾民救助所需物资的储备;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灾民临时生活所需物品的组织发放,灾后灾民生活救助和住房恢复重建。

3.5.7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检查、落实防震减灾易发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措施,组织、协调因灾损毁的公用设施的恢复重建。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灾民倒房重建地的勘测选址工作。牵头组织市政、规划、公用、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到灾害现场,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

3.5.8 镇公路办负责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水路和有关设施,迅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运输安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及灾民的疏散。

3.5.9 直升派出所:负责指挥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维护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负责灾区因灾形成的火灾扑灭及防范,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事故现场抢险。

3.5.10通信公司:负责组织电信工程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信畅通。

3.5.11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保证电力供应。

3.5.12镇农服中心负责组织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等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调控灾区市场;负责受灾群众的灾情核实上报,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生产。负责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灾民生产自救,及时掌握通报防震减灾造成的农业损失情况。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3.5.13镇经发办:负责受灾商贸企业的灾情核实上报,帮助受灾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生产和营业。

3.5.14镇平安办负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处理信访事件。

3.5.15直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因地震造成系列流行病例发生。

3.5.16直升自来水厂:负责供水和水质的安全,保证供水区在地震时的生产生活用水和灾后的供水工作。

3.5.17同时成立五个抗震应急抢险队,名单如下:

第一抢险队:主要负责荣升社区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长:朱贤华

副队长:姜

员:胡云雀、唐 瑶、李明春、罗 欣、后文莉、敖贵钏、廖文生、康进、周孝英、龙荣芳、钟慧芳、史尚贵、陈思荣、张光元、张广彬、廖光兰、张永锡

第二抢险队:主要负责道观村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长:黄元章

副队长:罗才宏

员:嘎桑旺堆、张健美、邓万福、刘铖、张行、戴祖国、龙荣素、王仕梅、李小波、董平、陈善荣、黄正碧、彭先彬、陈朝慧、姜蜀东、邓贤目、叶延高、杨林建、窦作桥、叶兆清、薛尚银、陈代金、蒋显玖、邓代富

第三抢险队:主要负责燕儿村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长:杨玉镇

副队长:张宜标

员:邓跃建、唐再秀、樊伟、于道彬、莫太华、彭光金、周凯、王明芬、蒋朝琼、袁建富、龙必刚、张自宽、毛中强、康厚均、唐安玉、刘祥华

第四抢险队:主要负责黄坭村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长:鲁从岭

副队长:郑国亮

员:罗光碧、张 娟、何宗耀、张 蓓、曹礼芬、姜尚全、刘祥坤、杨 湧、石 春、周代明、康厚芳、廖 平、张定方、谢勇、周代君、叶延华、廖天林、黎昌建、廖天光、叶延楷、胡光友

第五抢险队:主要负责万宝村的地震应急抢险工作。

长:聂婷婷

副队长:唐龙碧

员:朱学美、何立星、何丹、邓焱岚、刘扬金、文德庆、罗家佳、张正华、邓丹、唐绍全、李绍富、高美、龙云武、叶延春、骆世奎、周维海、何大春、刘隆华、张台彬

各应急地震抢险队应服从镇地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随时应急调遣。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临震预报与应急防范

区政府发布我镇的临震预报后,镇地震指挥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镇政府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各种构筑物分布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开辟新的避难场所,做好群众紧急疏散的准备;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4.2 临震预警与避震疏散

区政府发布我镇的临震预报后,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区政府可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警。临震预警发布后,各部门、各村(社区)应及时组织公众避震疏散。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应通过各种预警信息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普及避震及逃生知识,警示市民防震避险。(直升镇中心校、直升镇思源广场)。

5. 震情、灾情报送与信息发布:

5.1灾情报告

突发地震后,受灾村(社区)应在半小时内向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并对损失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报告并上报区应急办、区民政局。镇根据防震减灾发生的类型和级别启动本预案。灾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防震减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

(2)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被困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社区)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林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4)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篷人口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伤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6.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重大、特别重大防震减灾发生后,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助应急工作,并在核实灾害的初步情况后,根据灾害预警级别,提出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级别建议,经区应急委(区政府应急办)同意后迅速开展应急救助。

6.1蓝色预警(Ⅳ级)处置程序

一般防震减灾发生后,由村(社区)负责应急处置。受灾村(社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工作。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民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视受灾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救助应急工作。

6.2黄色预警(Ⅲ级)处置程序

较大防震减灾发生后,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民政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视受灾情况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开展救助应急工作。

6.3 橙色预警(Ⅱ级)处置程序

重大防震减灾发生后,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副指挥长、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灾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工作。

6.4 红色预警(Ⅰ级)处置程序

特大防震减灾发生后,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指挥长、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灾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灾害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工作。

7. 后期处置和新闻通报:

7.1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防震减灾灾情稳定,救助保障应急工作完成后,由镇防震减灾救助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报经区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2 社会救助

社会、个人和国家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镇民政办接收,并按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7.3 灾情核报

灾情稳定后,镇民政办将核定灾情数据汇总上报区民政局。

7.4 新闻通报

重大、特别重大防震减灾灾情调查核实后,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经镇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审核批准后,由镇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应急救助情况。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8.1灾民救助

防震减灾发生后,对因灾缺粮的困难群众,各村(社区)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救助方案,保证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粮。村(社区)委员会要认真核定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统计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局和镇财政所根据受村(社区)需解决救灾款的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下拨救灾应急资金,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

8.2 恢复重建

成立镇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规划建设和国土房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应急办、城建办、农服中心、平安办、国士所、房管所、派出所、人武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办,负责日常工作。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灾情稳定后,镇民政办、各村(社区)立即进行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汇总后上报区民政局。

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做好救灾资金安排和信贷工作;教育、卫生、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以及水利、电力、交通、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农业部门要下拨灾区急需的救灾柴油、化肥等物资,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协助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避免大灾之后发生大的疫情;镇政府对灾民倒房恢复重建要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3 救灾捐赠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防震减灾发生后,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接收救灾捐赠的公告,发起救灾捐赠活动。镇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救灾捐赠接收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账号,主动接收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捐赠接收款物的核算管理按照《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及核算暂行规定》执行,在接收社会捐助时使用市财政统一印制的社会接收捐赠款物的凭证,做到接收有数、发放有据、核算清楚、明白无误。

镇民政办根据灾区的实际需求,制定救灾捐赠款物的分配方案,报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向灾区下拨。按照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规定,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监督。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由镇民政办牵头承办,财政所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8.4 救灾救济款物管理措施

救灾救济款主要指市下拨的特大防震减灾救济补助费、区财政安排的地方防震减灾救济事业费和接收的社会救灾捐赠款。救灾救济款,实行专款专用、专户核算、专账管理。救灾救济款按用途分为四大类:一是新灾救济资金,由救灾应急资金、恢复重建资金两部分组成。救灾应急资金用于应对突发性灾害,重点解决灾害发生发展过程中,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所需要的费用,在紧急救援阶段灾民无力克服的临时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恢复重建资金,解决灾后恢复阶段灾民的生活困难,重点解决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是春荒、冬令救济资金,用于春荒、冬令救济。春荒救济时段为3月至5月,冬令救济时段为12月至下年2月底,春荒和冬令救济主要解决这两个时段的灾民口粮、衣被和治病救济。三是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资金,用于为救灾应急准备的衣被、生活必需品、帐篷等的加工、储藏、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四是救灾捐赠款,主要用于贫困灾民、农村五保户及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安排,有捐赠意愿的按捐赠人意愿使用。加强对中央政府调入的救灾专用帐篷、衣被及抢险所需物资的日常管理。镇民政办向镇政府提出年度救灾物资的储备、采购计划,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需要。经镇政府同意,镇财政安排专款购入用于抢险救灾的各种储备物资。救灾物资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对救灾帐篷、交通和通讯工具等可重复使用的专用物资,使用后必须限期清理回收。对衣物、棉被、生活日用品等必须发到灾民户。救灾捐赠物资主要用于贫困灾民、农村五保户及优抚对象的生活之需,有捐赠意愿的按捐赠人意愿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必须专款专用,专物专用,重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镇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9. 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防震减灾: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灾情:指防震减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灾害救助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奖励与责任:

9.2.1奖励

对在防震减灾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给予表彰。

9.2.2责任追究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对重大、特别重大灾情和重大险情信息不按有关规定上报、迟报、漏报、瞒报的;

(2)故意发布虚假的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3)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灾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救助工作的;

(5)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9.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两年修改一次。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施行。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镇抗震应急抢险队名单和通讯录如下:

1


第一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驻社干部

村干部

社长

重点企事业单位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姓 名

移动通讯

姓名

移动通讯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朱贤华

18983823311

46230188

13500349069

13678461308

廖文生

13637779268

史尚贵

18723046990

派出所
(毛俊乔)

13594191928

46230320

18523936202

13436059396

陈思荣

15863057992

司法所
(王晓威)

13389633158

46231082

后文莉

13527430766

钟慧芳

15086741002

张光元

15223003688

卫生院
(唐 燕)

13908348525

46231003

李明春

15923177239

周孝英

13883136157

张广彬

15922501112

中心校
(刘相培)

13608331496

46230299

胡云雀

18502301853

龙荣芳

13896028409

廖光兰

13896176110

峰高供电所
(叶华忠)

15823497858

46213169

敖贵钏

13452349818

张永锡

15123028768

幼儿园
(李美廷)

13883044012

直升酒业
(司永华)

13594368759

直升老酒厂
(张光树)

13500388119

泉优酒厂
(张盍宾)

13637710966

农商行
(赖长洪)

15023101897

46230472

邮政所
(李永平)

18983873068

46230286

电信
(蒋朝廷)

15320295516

水厂
(钟剑)

13627654575

畜牧站
(何宗耀)

13983626148

46230569

红色家园
(李晓清)

13637818765

加油站

(张振锐)

15723356783

烟花爆竹经营店

(雷开鸣)

13500333462

第二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驻社干部

村干部

社长

风险防控点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姓 名

移动通讯

姓名

移动通讯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黄元章

18983130881

46230361

罗才宏

15823381818

邓万福

13983390703

陈善荣

18983366001

邓贤目

13637871265

鹅颈坝水库
(张远宏)

18183073889

张健美

13527446807

黄正碧

13709405076

叶延高

13996068733

嘎桑旺堆

19112412543

陈朝慧

13594136386

杨林建

15023077688

龙荣素

15178896559

姜蜀东

13637865619

窦作桥

13752812125

刘 铖

13896193421

彭先彬

18202328486

叶兆青

15123908927

李小波

13647630785

薛尚银

15923223435

王仕梅

13508368151

陈代金

15922766549

13883174060

蒋显玖

15923287303

戴祖国

13638377960

邓代富

13983460348

15823020266

第三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驻社干部

村干部

社长

风险防控点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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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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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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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杨玉镇

13996047121

46230235

张宜标

15023706213

13696435664

彭光金

13508317839

龙必刚

13101387821

燕儿坝水库
(贾昌海)

13617678998

莫太华

13635406919

13708393157

张自宽

18716339192

邓跃建

13032317436

蒋朝琼

18996053390

毛中强

18983980727

唐再秀

13983196365

袁建富

15826039919

康厚均

13996087865

于道彬

15922522636

王明芬

15823381933

唐安玉

15123070871

刘祥华

18223499892

第四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驻社干部

村干部

社长

风险防控点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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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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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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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鲁从岭

17723586660

46230967

郑国亮

13618311476

何宗耀

13983626148

13696422332

谢 勇

13629779538

圆宝山水库
(黎昌建)

15223228500

曹礼芬

13883610303

周代明

13637781570

周代君

13330258862

黄桷林水库
(陈仁平)

18182357643

15213178530

康后芳

15922560998

叶延华

15823059895

黄坭敬老院
(陈晓忠)

13637781576

杨 湧

13594360832

18184066982

廖天林

15023796643

页岩气

(陈辉)

18985227863

刘祥坤

13527447003

张定方

13368379665

黎昌建

18184799622

罗光碧

13018337630

廖天光

13709403113

姜尚全

18223167818

叶延楷

13436159788

18723108981

胡光友

19922360342

第五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驻社干部

村干部

社长

风险防控点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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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姓名

移动通讯

办公室
电话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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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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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移动通讯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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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电话

聂婷婷

13883954626

46231777

唐龙碧

13883890326

13290009824

张正华

15902358276

龙云武

13212425930

黄家河水库
(叶嗣镇)

13996166520

刘扬金

15909361188

邓 丹

13650260983

叶延春

13648449529

烂木桥水库
(叶延青)

13637709949

文德庆

13896149963

唐绍全

13883886880

骆世奎

17082359838

邓焱岚

18184066245

李绍富

15923542485

周维海

13628335312

何立星

15023681165

15922530125

何大春

15808051742

罗家佳

13648362773

刘隆华

15023134186

朱学美

13609404046

张台彬

1399645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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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党政办                  20233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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