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街镇 > 直升镇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审核审批信息
  • [ 索号 ]
  • 115002267530909368/2026-0005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直升镇
  • [ 有性 ]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日期:2026-04-10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2026年)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规定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有承包土地或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申请农村低保。

三、救助标准

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

四、申请资料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2.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请审核确认程序

申请→镇街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街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审核确认→低保金发放。

六、办理时间、地点、方式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办理方式: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愉悦救助通”或“渝快办”进行网上申请,也可在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申请。

七、热线服务电话:023-46327352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