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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0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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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依据,起草本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二) (三)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负责并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推进生产、生活、生育“三结合”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 (四)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组织人口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理论研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承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计划生育事业;指导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建设。 (八) 指导计划生育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 (九) 负责县级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对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实行指导、监督和审计。 (十) 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社会团体工作和指导全县计划生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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