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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府发〔2006〕5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16号)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矿企业生产集中度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原则、范围和要求 小型煤矿整合的基本原则、整合方式、应达到的管理标准、整合的政策措施等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整合的范围和要求按照重庆市第二阶段关于全市煤炭企业整合应达到10万吨以上生产规模的初步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为解决我县小型煤矿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充分抓住这次整合契机,力争尽早将我县小型煤矿整合为“产量上规模、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管理上台阶”的新型规模企业,超前实施整合整改。具体整合范围和要求是: (一)3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以2005年生产能力核定数为准)全部属本次整合煤矿。 (二)整合后的煤炭企业必须达到6万吨/年以上的生产能力。 (三)3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可参加本次整合,可跨镇和企业所有制进行整合。 二、工作步骤 2006年6月—2007年3月为我县小型煤矿资产整合工作期。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6年6月) 1.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任务目标和责任。 2.县属各有关部门、产煤镇政府进行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小型煤矿资产整合的重要意义、目的和作用,引导广大煤矿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资产整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2月)。其中:2006年7-9月为自由组合阶段;10-12月为指导整合阶段。按照整合要求,有序推进小型煤矿资产整合工作。 第三阶段:建立制度理顺内部管理阶段。(2007年1月-3月)。各整合煤矿按照要求建章立制,理顺内部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4—5月) 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整合煤矿企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重庆市整合领导小组2007年6月以后对区县进行检查总结。 第五阶段:巩固发展阶段(2007年6—10月) 整合后的煤矿企业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大投入,进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环节、装备、设施等硬件环境的改造,达到《矿井生产技术基本标准》。 三、整合程序 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的通知》规定,拟定了我县小型煤矿整合规划和小型煤矿应整合矿井名单(附1)。 (一)确定整合目标 按我县“小型煤矿整合规划表(附2)和小型煤矿整合矿井名单”,由产煤镇政府负责组织引导,县经委协助,按“规划”要求精心分类排队,采取小型矿间组合、大矿吸收和并购小矿组合、跨镇组合等多种方式,确定出初步的整合方案和目标,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二)企业酝酿协商 各产煤镇根据初步确定的整合方案和目标,组织引导各相关煤矿进行充分酝酿协商,签订企业间整合协议,制定新的公司章程。企业资产协商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可向县经委和国土局提出评估申请。 (三)核查报审 已签订整合协议的企业,向县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委)报送相关整合资料,整合办公室初步审查后提交县整合领导小组审定,再后由县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庆市小型煤矿资产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整合办予以确认和公示。 已签订整合协议的企业应向县整合办公室报送以下资料: 1.整合申请书(包括整合后所属矿井名单、新设立公司的初步名称和生产能力); 2.整合协议书; 3.新设立的公司章程; 4.新设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以及所属矿井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各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县有关部门根据市整合办出具的确定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范围,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采矿权属、煤矿安全许可、煤炭生产许可、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荣昌县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光强 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黄开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经委、县国土局、县监察局、县劳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的主要负责人,广顺镇、安富镇、双河镇、荣隆镇、清升镇的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委,由邓启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吕玉芬、李天华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吕玉芬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1.荣昌县小型煤矿资产整合矿井名单(表一) 2.荣昌县小型煤矿资产整合规划表(表二)
附件1:
荣昌县小型煤矿资产整合矿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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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煤镇 |
现有煤矿企业个数(包含当地改制企业) |
3万吨/年以下应整合的煤矿个数 |
整合后保留企业个数(包含当地改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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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 |
13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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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镇 |
13 |
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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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富镇 |
5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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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升镇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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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隆镇 |
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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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元镇 |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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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合计 |
40 |
25 |
20 |
注:1.煤矿改制企业在本次整合中划归到当地产煤镇统一规划,可以吸收和并购方式参加全县小型煤矿整合。(其中九井煤业、双河煤业、宝华公司划入双河镇,大松树煤业划入广顺镇,长田坎矿业划入荣隆镇,虹桥煤业、杜家坝煤焦划入昌元镇)。
2.基建井未纳入规划统计。
附件2:
荣昌县小型煤矿资产整合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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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煤镇 |
现有煤矿企业个数(包含当地改制企业) |
3万吨/年以下应整合的煤矿个数 |
整合后保留企业个数(包含当地改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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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 |
13 |
8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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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镇 |
13 |
9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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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富镇 |
5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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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升镇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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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隆镇 |
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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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元镇 |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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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合计 |
40 |
25 |
20 |
注:1.煤矿改制企业在本次整合中划归到当地产煤镇统一规划,可以吸收和并购方式参加全县小型煤矿整合。(其中九井煤业、双河煤业、宝华公司划入双河镇,大松树煤业划入广顺镇,长田坎矿业划入荣隆镇,虹桥煤业、杜家坝煤焦划入昌元镇)。
2.基建井未纳入规划统计。
主题词:经济管理 煤炭 企业 整合 通知
抄送: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市煤监局,市工商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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