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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府发〔2007〕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渝府发〔2004〕48号)精神,促进全县规模化、机械化生猪屠宰工作,提高猪肉制品的质量并改善其卫生状况,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经县政府研究,依据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规划,决定从 2007年起,分三年时间逐步关闭未经定点设置规划的手工过渡屠宰车间。为了顺利推进关闭手工过渡屠宰车间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由于关闭手工过渡屠宰车间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由县商委牵头,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关闭手工过渡屠宰车间的各项工作。 二、分片负责,保障供给。各定点屠宰厂必须做好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配送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对生猪产品的需要。安富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安富镇、清江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配送工作;峰高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峰高镇、直升镇、路孔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配送工作;荣隆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荣隆镇、龙集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配送工作;仁义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仁义镇、古昌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配送工作;昌元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现昌元镇辖区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配送工作;盘龙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盘龙镇、远觉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的配送工作;吴家镇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吴家镇、清流镇、观胜镇、铜鼓镇的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配送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经费到位。在全县现有的财税体制下,屠宰税费由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统一收取,按各镇实际鲜销生猪产品头数,每天或每 10天进行一次分解,及时划拨,确保开展关闭手工过渡屠宰车间工作的镇的税费足额到位。 四、明确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关闭工作。关闭全县手工过渡屠宰车间的时间安排:2007年12月31日前关闭清江镇、直升镇、龙集镇的生猪过渡屠宰车间;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关闭路孔镇、古昌镇、铜鼓镇、远觉镇和昌元镇的许溪、新峰过渡屠宰车间;2009 年 7 月 1 日前关闭观胜镇、清流镇的生猪过渡屠宰车间。 各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关闭手工过渡屠宰车间的各项基础工作,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认真做好代宰服务和产品配送准备工作,确保全县手工过渡屠宰车间按时关闭。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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