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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阳光交易我县将重拳整治仔猪市场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08年7月29日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压级压价等猪霸行为要遭严惩。7月25日,记者从“2008年仔猪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我县将重拳整治仔猪市场。
  据悉,我县生猪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规范仔猪交易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我县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荣昌对外的开放形象。经过近年来的整顿治理,我县仔猪交易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今年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出现严重反弹,体现在重视程度不够、人员到岗不齐、制度执行不力、执法力度不够等方面,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县生猪产业的发展。
  会议要求,从事仔猪经纪的人员必须有经工商部门产镇街执监办培训合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向镇街执监办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仔猪中介活动;经纪人对所服务区域内的仔猪,在出售或调动离开产地前48小时应向当地动物防检机构报检;严禁仔猪经纪人与贩运户私下串通,垄断猪源;严禁未向执监办报检的贩运户组织猪源;严禁组织未经防疫仔猪销售;严禁仔猪经纪人直接向贩运户收取中介服务费。此外从事仔猪贩运的人员,须凭《动物防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持证收购。
  会议指出,规范管理仔猪市场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大,是一项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全县要思想统一,认识再提高,行动再落实,确保我县仔猪市场走上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张 菁  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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