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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4月6日与重庆宏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荣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荣地(荣)合字(2006)第006号),出让位于荣昌县昌元街道宝城支路白水桥片区的国有建设用地12733.4㎡,修建帝锦花园住宅小区,合同约定该宗地建筑容积率为3.1,建筑总面积39473.54㎡:其中商业用房7894.70㎡,住宅31578.84㎡。
现工程已竣工,经现场验收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该工程建筑总面积为45070.83㎡,其中:商业用房为4791.16㎡,住宅36672.44㎡,地下车库3607.23㎡,容积率为3.8。实际增加地下车库面积503.69㎡,住宅面积5093.6㎡。
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印发〈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7〕780号)有关规定,上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增加建筑面积、增大容积率部分房屋应由重庆宏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
自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如有异议者请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我局将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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