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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重庆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公告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08年11月17日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为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由人民检察院从社会各界选出具有一定公信力和代表性的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程序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社会民主监督的制度。我市从2004年10月开始,在部分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职责
  1、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下列情形实施监督:
  (1)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2)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的;
  (3)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
  2、人民监督员认为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督意见:
  (1)检察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2)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
  (3)检察机关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
  (4)检察机关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
  (5)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的下列情形和案件,可以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
  (1)职务犯罪案件发案单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不服检察机关对涉案款物的处理决定,提出申诉,检察长认为有必要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
  (2)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分院检察长认为有必要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其他案件。
  (二)权利
  1、听取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情况的介绍和说明;
  2、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询问案件承办人;
  3、根据案件情况,独立发表监督意见;
  4、应邀参加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回访职务犯罪案件发案单位、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工作建议;
  5、因参加案件监督工作产生的误餐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由人民检察院给予适当补助。
  (三)义务
  1、按时参加案件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监督意见;
  2、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其他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发表监督意见;
  3、保守案件秘密;
  4、符合回避条件的,自行回避。
  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年满二十三周岁;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五)身体健康,有履职时间;
  (六)在重庆市工作或有固定居所。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官兵等,不纳入人民监督员选任范围。
  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办法
  (一)选任方式
  组织推荐或公民自荐,经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考察后选任(选任计划详见附表)。
  1、组织推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镇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可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经过民主协商,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向检察机关推荐。
  2、公民自荐:公民个人可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向检察机关自荐。
  (二)选任程序
  1、报名。相关组织及公民个人可在各报名点(详见附表)领取并填写推荐、自荐报名表,或登陆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网”(网址:www.cqjcy.gov.cn)下载并填写推荐、自荐报名表,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相关组织可向其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递交推荐报名表及被推荐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公民个人可向其工作地或住所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递交自荐报名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进行现场报名。
  (2)公民个人可通过其工作地或住所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报名联系电话,进行电话自荐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向该人民检察院补交自荐报名表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公民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将自荐报名表发送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邮箱(地址:cqjcy_rmjd@126.com),进行网上自荐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向其工作地或住所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补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9日—2008年11月25日。
  报名结束后,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辖区内推荐、自荐报名情况在本地予以公布。
  2、考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组织对各区县(自治县)推荐、自荐报名人选进行考察,按照1:1的比例提出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3、公示。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市内主要媒体、网络对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授权,将本辖区产生的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在当地媒体、拟任人选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4、决定选任。经公示合格的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由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并予以公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被选任的人民监督员颁发《重庆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证》。原试点人民检察院自行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职务即予解除。
  四、人民监督员的任期及职务解除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解除。
  人民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检察院解除其职务,并向社会公告:
  (一)本人申请辞去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二)不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第(一)、(二)、(四)、(五)、(六)项规定之一的;
  (三)身份变化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官兵的;
  (四)一年内三次应当参加而未参加案件监督活动的;
  (五)违反案件监督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受到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填写报名表,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选任资格;
  (二)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中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详情请登陆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网”,网址:www.cqjcy.gov.cn
  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23—67319516;67319514;67080285。
  本公告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重庆市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计划及报名联系表
 
区县(自治县)
人民监督员名额(单位:人)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总名额
推荐产
生名额
自荐产
生名额
万州区
9
5
4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
陈少波
58532131
13896306966
黔江区
9
5
4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
余显波
79230667
涪陵区
9
5
4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孙晓明
72805520
渝中区
9
5
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
王  艳
63905171
大渡口区
5
3
2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
王  莎
68904594
60784578
江北区
9
5
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刘  俊
67560530
沙坪坝区
9
5
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
淡明明
65389900—1384
九龙坡区
9
5
4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赵  敏
89062060
南岸区
9
5
4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穆丽珅
马小林
13648331616
13032380047
北碚区
7
4
3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
黄  华
68341900
13996339366
万盛区
5
3
2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
龙  杨
48333888
渝北区
9
5
4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张世均
67181691
巴南区
7
4
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徐正茂
66227212
长寿区
7
4
3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杨  刚
40403100
江津区
9
5
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检察院
周其维
47519007
合川区
9
5
4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
蔡茂术
42750098
永川区
9
5
4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余文己
49585000
南川区
5
3
2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检察院
罗友平
71422548
双桥区
5
3
2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
向  阳
43331419
綦江县
7
4
3
綦江县人民检察院
田  弘
48666551
15823477770
潼南县
5
3
2
潼南县人民检察院
谌小兰
44591345
铜梁县
7
4
3
铜梁县人民检察院
辛  飞
45690972
大足县
7
4
3
大足县人民检察院
庹卫华
43722190
荣昌县
7
4
3
荣昌县人民检察院
曾  伟
46912705
璧山县
5
3
2
璧山县人民检察院
杨通明
41445478
13883356118
梁平县
7
4
3
梁平县人民检察院
黄晓丽
53982180
53239801
53239858
城口县
5
3
2
城口县人民检察院
马  宁
59223959
丰都县
7
4
3
丰都县人民检察院
谭传亮
70712073
13996841151
垫江县
7
4
3
垫江县人民检察院
冯  辉
74693317
13658463127
武隆县
5
3
2
武隆县人民检察院
陈先伦
77712466
忠  县
7
4
3
忠县人民检察院
邓拓澜
54236411
13627601526
开  县
9
5
4
开县人民检察院
曾小平
52218289
13098621506
云阳县
7
4
3
云阳县人民检察院
丁  勇
55161208
奉节县
7
4
3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
孙天银
56516711
13996685631
巫山县
5
3
2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吴  奎
57650602
巫溪县
5
3
2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杨  路
51522342
1359472733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5
3
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
成世志
7339416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5
3
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
程  红
7686920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7
4
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
杨春晓
7555291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5
3
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人民检察院
罗季春
78492658
1389686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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