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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升镇信访举报做到“四公开”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08年11月27日

  为了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信访举报成为群众和党的联心桥,清升镇党委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建立起信访举报的长效机制,做到“四公开”:一是制度公开。即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张贴制度,并通过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公开信访举报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在镇政府门口设立了举报箱,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领导接访时间等,畅通举报渠道。二是要求受理公开。即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署实名信访举报后,按规定期限(即七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信访举报人是否受理,并告之理由,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要求办理公开。即对于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调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四是要求结果公开。信访举报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信访举报当事人,必要时,还可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或向社会公开。(清升镇诸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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