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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今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敲定  
http://www.rongchang.gov.cn   2009年1月4日

  去年12月24日,县长陈杰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五次常务会,讨论研究了关于争取中央、市级投资项目责任分解等七个议题,200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敲定。
  据介绍,制定2009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旨在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激励更多的适龄青年踊跃参军,促使我县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优待金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重庆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2009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镇街民政办在年底统一发放;城镇入伍青年父母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负担,纯居民由原户口所在镇街财政负担;在职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原工作单位每年按相关标准计发;从地方学校直接接收到军队学校的学员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属,不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对超过2年服役期限的义务兵和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不予优待;入伍后在部队立功、获荣誉称号的义务兵,根据立功等级和所获荣誉称号的级别,增发一定数量优待金。
  会议重点讨论了明年的项目包装和设置,细化了关于争取中央、市级投资项目的责任分解。对于该项工作,陈杰要求,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学会在危机中抢抓发展机遇,挖掘潜力,精心包装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大项目,并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对于已确定的项目,则要认真组织,搞好实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李文勇、郭汝德、黄开东、周勇、李大光、宗松、潘英、邹璐、廖勇等参加会议,程福财、卢鹏飞、阮维佳、刘君权列席。(钟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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