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总工会职能职责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荣昌县总工会是我县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荣昌县委和重庆市总工会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荣昌县委和重庆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荣昌县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职工人才流动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重庆市工会条例》的贯彻执行;研究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监督、检查县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县政府做好荣昌县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和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协管工作。
(七)负责全县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贯彻全国总工会关于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县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跨地区工会间的联络和交往,发展我县同各地区工会的友好关系。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及重庆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