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荣昌县昌元街道人民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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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重庆市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对全县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
(二)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探索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人事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
(三)负责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调整、宏观管理的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负责全县干部计划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宏观控制。
(四)负责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升降、培训、奖惩、纪律、工资福利、调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退休等工作的综合管理;审核、审批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非领导职务;承办法定人事任免事项;依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公务进行监督、检查。
(五)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和录(聘)工作;指导、协调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考核工作。
(六)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内调干部、易地退休干部的安置,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才的推荐就业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职称评审(考试)、聘用、考核、奖惩、职务晋升、辞职辞退、调配、退休、专家及国外科技智力引进等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八)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编制全县国家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协调县行政学校实施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审定县级行政机关举办的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工作人员丧失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负责管理全县各类人才市场;负责人才评价、人才流动、人才引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搞活人才流动,促进人才结构的优化和人员的合理配置,指导搞好人事代理工作;负责非在职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闲散专业技术人员的就业推荐安置及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有关年报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奖励、表彰的综合管理;审核以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事宜,负责报送上级领导机关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县级各部门的全县性表彰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惩戒工作(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予处分的除外)。
(十四)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荣昌县人事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人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来往文书管理和秘书工作;负责人事宣传调研和议案、提案、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计生、综合治理、财务和小车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与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培训、轮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内调干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职数管理及任免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承办县人大、县政府任免干部手续;负责承办以县政府名义和人事局与部门联合表彰事迹材料的审核工作;负责办理党政招聘干部的续聘、辞聘、解聘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的有关年报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人才市场,负责指导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才的推荐就业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和工人队伍建设(包括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的审核管理);综合管理全县的职称评聘和职称考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实施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指导与管理;负责全县人才(乡土人才)的规划、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承办全县知识分子、党政干部系统“农转非”工作;负责国外科技智力引进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报统计工作。
(四)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颁证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易地退休干部来荣定居的审批安置管理和去外地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工作、负责工资及退休年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