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新增交通战备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交通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定全县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交通主枢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负责辖区内交通、公路、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县交通战备事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交通战备工作计划;负责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进行调控;负责对企业的交通战备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运力动员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公路、水路、水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政策;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对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管理;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管理。
(六)依法对全县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城镇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及客货运输规费征稽、车辆规费征稽;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的管理。
(七)负责全县水运行业管理;依法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运输船舶检验、港航设施建设工作及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方针、政策,组织科技开发,推动交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技术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管理工作和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荣昌县交通局设4个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系统机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和党员、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文秘、收发、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目标管理、督办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办公现代化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建管科(挂荣昌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公路养护和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额前期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制订全县公路建设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后评估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技术革新等科技工作。负责本地区交通战备事业的长远规划,负责对企业的交通战备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交通战备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请示报告、登记统计、战备值班、信息交流、教育训练、资料管理、检查考核、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度;负责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运力动员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做好局有关计划、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规费征收和交通系统内的财务、审计监督管理、筹集交通建设资金以及交通规费、建设资金、专项资金的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法制科
负责宣传国家方针政策,组织各执法队伍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负责交通行业的执法监督的执法队伍培训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执法人员服装、执法设备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交通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各项法制任务;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交通局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