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首 页 | 走进荣昌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 | 发展动态 | 投资荣昌 | 行政审批 | 便民服务 | 网站导航 | 社会监督 | 行政效能建设 | 留言簿
机构职能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劳动社保局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原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矿山煤矿安全监察、职业安全监察职能交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2、原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职业卫生监察)职能交给县卫生局承担。

3、原劳动局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监察职能,交给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县人事局承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和镇聘用干部养老保险职能。

2、县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

3、县财政局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不含老红军、离休、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公费医疗管理职能)。

(三)新增的职能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等五个社会保险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荣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和规范各镇劳动保险服务工作。

(三)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开发和就业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就业基本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社会劳动力,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并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工程;管理职业介绍机构。

(四)贯彻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开发、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负责协调技工学校招生及安置;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管理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贯彻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贯彻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五)贯彻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按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组织仲裁庭,承办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六)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监察;指导并监督专兼职劳动监察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七)组织实施规范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审核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企业工人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推荐评选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八)贯彻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贯彻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贯彻国家和市规定的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探亲假及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九)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农村社会保险;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及年度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十一)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

(十二)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书文稿;负责局机关的政务运转、综合协调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政务信息;负责人事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各事业单位财务;综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各类统计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工资技能科(挂荣昌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牌子)

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及各类劳动报酬的调控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和最低工资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构成情况,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规划、指导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及宏观监测体系;负责社会收入分配调节政策和企业工资支付规范及欠薪保障制度的贯彻;负责企业工资分类管理政策及指导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方案的贯彻;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及工时、休息休假标准的贯彻;负责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贯彻;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负责协调技工学校的招生安置工作;负责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及相应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参与职业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三)劳动争议仲裁科(挂荣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规范劳动合同文本;负责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及劳动合同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及管理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方案和劳动关系的基本政策及运作规范的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实施办法的审核;负责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方案及发展规划、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规则的组织实施;承办各类劳动合同鉴证;指导加强劳动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根据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组织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四)劳动保障监察科(挂荣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

负责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负责企业用工年检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受理职工举报的劳动违法案件;参与处理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引起的罢工、怠工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监察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局系统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及有关法律事务。

(五)社会保险科(挂荣昌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草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保险机构定点医院、药店的资格审查,负责医疗保险用药、诊疗、医疗服务设施及给付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工伤性质认定及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负责工伤、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机关事业人员退休的联系协调;负责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会同纪检部门查处基金管理中的违纪案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荣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荣昌政府部门网站
·荣昌镇街网站
·企事业单位网站
·推荐网站
 
 
 
 

 
版权所有 荣昌县人民政府 主办: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号:渝ICP备 06006584
  热点关注
  便民服务 >>更多
·气 象 ·政策咨询 ·常用电话
·房 产 ·求职招聘 ·邮政区号
·学 校 ·飞机航班 ·火车时刻
·万年历
                       

  便民导航 >>更多
荣昌县情
·荣昌概况 ·经济发展 ·社会事业 ·文化艺术
政务公开
·荣昌要闻 ·县级领导 ·重要文件 ·机构职能 ·重要公告 ·统计资料
·政府工作报告
发展动态
·工 业 ·教 育 ·农 业 ·党 建 ·水 利
投资荣昌
·投资环境 ·投资联络 ·优惠政策
·投资项目 ·板桥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