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农村能源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2、农口干部培训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农林政治部的工作。
(二)划入的职能
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的发布、报送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荣昌县农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二)调查研究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
(三)组织并监督国家、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起草本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四)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起草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掌握全县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情况和阶段性发展趋势。
(五)负责农民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农业产业化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的收集、发布、报送工作。
(八)负责荣昌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九)拟定扶贫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搞好扶贫开发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十)拟定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项目标准和技术规程。
(十一)组织开展农业开发项目论证、评估、报批工作,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十二)负责对已竣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全面验收,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效益完成情况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投入资金协调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荣昌县农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管理科
负责处理本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归档、对外接待、小车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财务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的政策提出建议;负责检查、落实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农业产业化建设、科技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工作的文件、报告和本部门的综合性材料;配合农口各部门指导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及科技示范项目的推广工作;负责掌握全县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情况和阶段性发展趋势,抓好农业方面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农业开发科
负责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项目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项目论证、评估、报批工作;检查督促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质量;负责对已竣工项目组织检查验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绘制施工图、项目规划图、项目竣工图。
(三)扶贫救灾科
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扶贫政策,负责全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检查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开展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工作,协调有关引进、推广先进科技和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及经验总结交流工作;负责农村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和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发放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荣昌县农业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长(主任)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