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县政协机关设置科级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县政协办公室,专门委员会的科级办事机构3个,即:经济工作办公室、提案工作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办公室。
(一)县政协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抓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县委工作部署在县政协机关的贯彻落实。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实施会议的决议、决定。
2、负责起草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县政协调研报告等重要文稿。
3、负责收集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件起草、文印通讯、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工作及县政协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查工作。
5、负责县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县政协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政协理论研究工作。
6、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精神文明创建及职工培训等工作。
7、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学习、服务工作。
8、负责机关各办公室间的工作衔接和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9、负责县政协的公务接洽工作,承办县政协的接待工作。
10、负责机关的财务、车辆、房屋、办公用品、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值日安排、报刊征订、分发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11、负责委员履行职能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工作及内外衔接协调配合工作。
12、承办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及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工作办公室
负责县政协经济专委会和农业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提出的有关工作任务。
2、负责草拟政协经济专委会和农业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3、负责经济专委会和农业专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的服务、收集汇总情况、撰写文字材料等工作。
4、负责与经济、农业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收集经济、农业方面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政协常委会、主席会汇报,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5、负责收集汇总县政协经济专委会和农业专委会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情况。
6、承办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及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提案工作办公室
负责县政协提案专委会的日常工作和联系,指导委员小组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提出的有关工作任务。
2、负责提案专委会开展调研、视察、对口联系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工作。
3、负责草拟提案专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提案工作报告》及有关文字材料等工作。
4、负责政协提案的征集、整理、催办、督办工作,并做好与有关部门及提案承办部门的联系与协商工作。
5、负责提案工作表彰有关事宜。
6、负责联系、指导、督促委员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负责社情民意、年终总结的收集汇总汇报工作。
7、负责了解、检查各委员小组贯彻政协决定、决议及重要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
8、承办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及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业工作办公室
负责县政协法制群团专委会、教育医卫专委会、学习文史专委会、民宗侨台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提出的有关工作任务。
2、负责草拟法制群团专委会、教育医卫专委会、学习文史专委会、民宗侨台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3、负责法制群团专委会、教育医卫专委会、学习文史专委会、民宗侨台专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情况、撰写文字材料等工作。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
5、负责收集、整理社会事务工作方面的信息、社情民意,及时准确地向政协常委会、主席会汇报,并根据要求和布置开展调查研究。
6、承办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及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政协机关行政编制20名(含单列行政编制5名,用于驻会领导使用编制)。其中:县政协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政协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提案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业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