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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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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渝委编办〔2022〕14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管,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中,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了21个事业单位作为实地核查对象,分别是重庆市荣昌区河包镇初级中学、重庆市荣昌区双河中心小学、重庆市荣昌区昌州石河中心小学、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合靖中心小学、重庆市荣昌区峰高千秋中心小学、重庆市荣昌区清升镇中心小学、重庆市荣昌区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安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远觉镇卫生院、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敬老院、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铜鼓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昌州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重庆市荣昌区广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市政设施维护所、重庆市荣昌区政协社情民意中心、重庆市荣昌区殡葬事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

二、抽查内容

主要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三、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

经过实地核查,21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未发现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了变更登记;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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