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6MB1A9444X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以区应急局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案件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异地执法。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26号附3号1-5 | |||
法定代表人 |
周汝明 | |||
开办资金 |
75.89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3.3 |
24.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履行支队工作职责,为全区应急管理提供综合执法监察保障。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事前行政处罚方面。办理事前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7件,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罚款46.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调查处理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调查处理11起,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罚款291.4079万元的行政处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名。二是组织开展4起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涉险事故调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名,并将安全生产行政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从严处理。三是配合市应急执法总队对大鸿农牧“10.14”事故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给予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罚款47.895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其他方面。 指导镇街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编制、公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典型案例4期。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执法支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自由裁量,依法依规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既注重案件本身的事实认定、程序履行,又着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和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违法行为、警示一个行业领域的目的。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执法支队积极应对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行政执法程序不够严谨,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够充分,对部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不够全面、深入。 (二) 下一步努力方向。 2024年,执法支队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着力服务市场主体安全生产。一是实施标准化执法。保障执法活动依法、有效,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度。二是积极响应柔性执法。 三是强化事故调查。四是有效督促指导镇街执法案件办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官义春 联系电话:13883491629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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