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6787473214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农业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农业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村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等工作。开展植物疫病的田间调查上报、行业调查等工作,指导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等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园丁路173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欣 | |||
开办资金 |
1.0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清流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5 |
0.3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3年12月根据荣委编委〔2022〕40号文件对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变更。变更成: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村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林业、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等工作。开展植物疫病的田间调查上报、行业调查等工作,指导植物疫病防控与处置,协助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巡查等工作。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在区农口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农”的工作决策。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元额和物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农业工作总体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农业统计 全年按时上报住户调查、农民工监测、农产量测产、蔬菜报表、农经季报、产权制度改革、畜禽监测等报表,做到上报按时、质量可靠。 (二)农业农村工作 1.农业规模化发展 全镇现有粮食种植大户7户,种植面积612.81亩;大豆玉米符合种植大户5户;蔬菜水果种植大户2家,约170余亩,100亩以上柑橘种植大户16户,全镇柑橘种植面积达10000余亩。 2.农村改革试点工作 (1)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有序监督各村(社区)开展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集体收入有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经济联合社>)已移交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代账,确保账务真实可靠。 (2)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及“三权分置” 土地确权证发放两个村(社区),纠错信息收集上报1890条。 3.撂荒整治工作 2023年按照区农委下发清流镇疑似撂荒地图斑,经统计5亩以下疑似撂荒地图斑6个,合计19.92亩;5亩以上疑似撂荒地图斑5个,合计38.55亩,经各村(社区)组织人员积极核查全部图斑,全镇实际撂荒面积31.44亩,且均为林地,无需复耕复种。 4.种粮直补 清流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一般农户补贴面积21892.911亩,发放补贴1354186.02元;清流镇2023年大户补贴面积612.81亩,补贴发放122562元;清流镇2023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面积8792.626亩,发放补贴54603.38元按时完成工作,实时动态化管理。 5 农业生产稳定 在今年严重干旱的情况下,水稻种植面积7750亩,油菜种植面积5000余亩;种植玉米2620亩,种植豆类1200余亩,薯类5000余亩。蔬菜(主要品种:莲白、花菜)2000余亩。今年农药使用、薄膜使用量均有所减少。 6.农业安全扎实推进 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完成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样品检测1213个。1至12月开展农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2次、农资生产销售及使用安全检查5次,检查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店5个、农药、化肥等使用单位23个,培训人员18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已完成水稻二化螟一、二期统防统治面积6100余亩、防治率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柑橘统防统治面积3195亩,无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排查320口、排除隐患2口,发放沼气池安全使用宣传资料310份。 7.森林防火严格落实 (1)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成立了应急小组,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方案,做到了山火“打早打小”。 (2)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11次,对全年每个时间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3)新建的两座检查站已经完工,并开始正常运行。 (4)开展1次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提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 (5)镇与村(社区)、村与护林人员分别签订了防火协议书,在每个村(社区)新配备了扫把、镰刀等灭火工具,每个护林人员配备专业打火衣物、鞋子和喇叭等巡山防火装备。 (6)配齐8名护林人员,为每个护林人员购买了保险,以确保护林人员的人身安全。 (7)护林人员坚持每天巡山巡林,每次填写防护林日记本,记载巡山巡林工作情况。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期间,增设卡点,增加巡护,切实禁止了违规野外用火。 (8)完成森林防火应急队、应急物资库、森林防火检查点、防火设施、宣传碑牌的森林防火管理平台智能化数据采集工作,为下一步智慧林业工作做好基础。 8.农作物保险 今年共完成水稻、玉米、油菜、柑橘等农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购买任务8174.4余亩。 9.渔业生产 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距离大清流以及支流200米范围内(外)的鱼塘进行核查发放补助资金。9月低已对全镇鱼塘整治合格的户主进行补助,包括200米范围外的187口,200米内的87口。 禁渔期间,我镇执法大队联合派出所在辖区内各条河道沿线开展禁捕退捕工作,发现违规垂钓或者非法捕捞12起,警告并劝离12起,暂扣鱼竿6根。 10.农机补贴 全年发放农机补贴44户,补助资金3万余元。 (三)河长制工作 1、加强巡河。各河长严格按照巡河要求,每月按时完成巡河任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镇级河长完成巡河120次,巡河率完成127.8%,村级河长巡河496次,巡河率完成128.3%;上报河长问题31个,处理问题31个,做到每条河流上报问题不少于4个,问题处理率100%。 2、定期召开河长工作会,安排部署河长工作。全年召开总河长会议1次,召开河长工作会5次,召开环污染境整治工作会1次,传达贯彻上级河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部署本镇河长工作,将河长工作压力传导给每一位河长及工作人员,从而增强河长的工作责任心、责任感,压实工作任务。 3、加强川渝共管共治。大清流河清流镇段是清流与四川平坦的共界河流。全年联合开展巡河12次,共同驱离钓鱼行为6次,合作开展漂浮物清理4次。 4、加强河道清漂保洁。2023年集中开展了黄家河水葫芦清理、黄家河支流狐尾草及黄家河种植水生植物清理各1次。同时保持大清流河、黄家河常年清漂,常年保持河道干净、整洁。 5、加强日常业务工作,及时报送各种资料。在河长制日常工作中,清流镇河长办严格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及时认真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河长办反馈、上报。全年上报河长工作简报12期,上报清四乱工作报表12次,上级交办问题5个,已办理问题5个,做到工作有落实,件件有反馈,资料齐全,按时上报,没有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6.主抓河流断面水质 严格污染管控,及时发现处理污染源,减少污染源进入水体,实现了大清流河全年平均Ⅲ类水质工作目标。 7.狠抓大清流河流域综合治理 清流镇严格按照区“一河一策”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污染不扩大。 持续开展畜禽散养整治,防止家禽下河污染;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减少农药使用量1.2%,化肥使用量0.6%;利用公益性岗位长期开展河岸垃圾清理;每周至少1次污水处理厂检查,保证运行正常,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深化落实第1、2、3、4号市总河长令,发现“四乱”行为4个,整改问题4个,整改率100%。 8.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辖区有小一型水库(水冲水库)1座,镇政府落实“三个责任人”中政府行政责任人1名,开展防洪演练1次。汛期水库值守人员一直坚守岗位,没有脱岗、离岗情况发生。 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2个,分布在清流社区及马草村,今年组织开展防御演练2次,没有水旱灾害安全事故发生。 9开展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行动 按照《荣昌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荣禁捕退捕组办发〔2020〕1号),清流镇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禁捕宣传,打击非法捕捞行为1次,处理非法捕捞人员1人。 (4)水利工作 开工建设了秦兆宏果园滴灌改造升级项目1个。 全面抗旱,抢修11个提灌站及相应管道29处,坚持黄桷滩左干渠供水,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加强防汛。主汛期期间加强河流防汛准备,分别对辖区5条河流、水库、排水沟、公路、房屋等集中排查。重点对道路、房屋和河流周边及上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并上报汛情,确保汛期安全。汛前,积极召集各村(社区)联合组织了防汛演练,重点演练应急队伍集结,汛期安全逃生,群众疏散等。 (五)林业工作 1. 完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 进一步加强林区输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树线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10余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3. 完成森林防火督查整改。 4. 完成林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 5. 我镇1541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已经按区上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及其数据库上报工作,第一次直补已完成,种苗费兑付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6. 已完成调整后的1406.1亩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资料上报。 7. 完成一户永兴寺村民农村建房占用林地手续。 8. 开展一次集中义务植树活动。 9. 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并保证每天100%上线率。 (六)宅基地管理 按要求做好四个村(社区)宅基地审批、实地查勘、验收等工作。通过审批宅基地18户,完成40户农房验收工作,通过40户。 (七)供销社工作 协助各村完成农用废弃物回收任务,龙井庙村1865公斤,清流社区1477公斤,马草村2276公斤,永兴寺村约1667公斤。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我镇积极开展三大行动共派出走访人员108人,在4个村(社区)35个社共走访群众1057户,3434人,其中包括系统内310户脱贫户及监测户。全年走访脱贫户监测户达3000次以上。医疗保障全覆盖;所有义务教育人员享受政策,非义务教育享受雨露计划预计全年享受90人。在4个村社区开展积分制活动推动乡村治理。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满意度达99%以上。做好国家、市级、区级反馈问题整改。接受市级,区级检查5次。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农业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1)项目申报及协调 一是协助申请到荣昌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管护项目资金16万元;二是争取到各项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三是争取到抗旱救灾资金4万元;四是协助申请到粮油单产攻关项目;五是申请到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提升项目54.446万元;六是争取到2023年社会化服务资金12.3万元;七是申报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涉及资金1600余万元;八是申报了国家级产业强镇项目;九是协助申报了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2).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人员完成对各业主实施的2022年财金协同支持乡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项目等验收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二是协助兆宏农业公司开展荣昌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成工程设施管护项目建设。 三是监督协助龙井庙村开展2022年智慧农业项目建设。 四是监督协助四个村(社区)开展2023年水利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 (3)扶贫成效 实施产业发展,发放到户资金234户70.0596万元,其中60户入股双橙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到期年增收150元/户,发放转产资金3户4000元。 申请6个衔接资金项目,共计145.8929万元。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专业人员过少,导致农村技术指导缺乏,下一步将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胡欣 联系电话:18983821380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