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6G72081707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以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
住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闫红君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8276 |
5.3071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公益职责情况。(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共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行政案件41件,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件,罚款200.468万元。 (二)扎实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1.现场执法检查。按计划有序推进综合性执法检查、川渝联合执法现场检查、核与辐射执法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碧水保卫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等。2024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60余人次,开展现场检查320余家次。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任务266家企业,其中双随机任务113家;二是开展川渝联合执法检查,会同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共检查点位个5个,共发现问题3个,立行立改问题3个;三是配合市执法总队开展“两打”(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我区企业2家,整改问题10个,目前督促企业正在问题整改中;四是开展了区级“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件;五是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对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9家机动车排放维护维修站(M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六是 配合总队开展“碧水保卫执法行动市级现场督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非现场执法检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工作,依法使用在线监测手段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重点在线监测企业专项培训会,对在线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提升传输有效率。 上半年,企业总传输有效率达98%以上,开展非现场执法60余次,发现问题5个,市局交办问题1个,已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 (三)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召开环境执法应急管理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提振队伍精气神;印发《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及《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大讲堂培训6次,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了镇街赋权及委托执法事项的现场指导培训,针对镇街赋权及委托执法的事项,各执法大队分别对联系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现场指导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污染应对。加强对涉气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堆场等巡查和监管,督促涉气重点企业按空气污染天气应对相关要求做好减产、停产、错峰生产,最大限度降低工业大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检查涉气企业280余家次,督促涉气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及问题整改。一是在春节期间配合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巡查工作;二是完成市级大气督导帮扶交办64家问题企业,交办发现问题211个,目前,已完成57家企业整改销号,7家企业完成整改并提交资料待市局审核销号;三是完成大气科自查自纠33家企业的问题整改工作。 (五)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对17家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免除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对清单内企业依法开展非现场执法20次,未发现环境问题;帮助3家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开展2023年区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评企业124家,其中诚信企业5家,良好企业119家。 (六)妥善处理信访矛盾纠纷。2024年,共受理各类投诉528件,与去年(872件)同比下降39%。按投诉来源分:12345交办201件、微信交办34件、网络投诉交办17件、区信访办交办11件、互联网+督察交办64件,来电来访90件。按投诉类别分:大气污染投诉197件(其中油烟污染投诉51件);噪声污染投诉共142件(其中夜间施工噪声投诉19件);水污染投诉42件;其他类型36件。目前,到期投诉已全部调查处理并按时回复,未发生因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众集访事件。 (七)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开展节假日及地方“两会”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风险隐患重点、较大企业,指导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272家次,风险企业覆盖222家,风险企业覆盖100%,发现隐患4个,已完成整改4个,整改率100%。 (八)开展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执法检查。在高中考、高职考试期间,会同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以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噪声为重点,对考点、住宿周边进行了巡查。累计出动40余人次,检查点位10余个,未发现不规范行为,为学子保驾护航。 (九)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投诉件共接收20件,我局牵头办理7件,目前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2件。 二、上一年度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024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共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行政案件41件,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9件,罚款200.468万元。2024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60余人次,开展现场检查320余家次。2024年,共受理各类投诉528件,同比下降39%,未发生一起群众集访事件,确保我区生态环境领域平稳可控。完成“杜绝较大以上环境事故”目标任务,实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零事故。 四、事业单位举办企业及对外投资情况。无此类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应对空气污染,以板桥园区、荣隆园区、广富园区为重点,以控制VOCs、NOx、颗粒物排放为核心,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的管控。二是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重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问题整改和后续复查工作。三是开展2025年执法大练兵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四是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自然保护地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五是配合开展市级督导、市级专项行动等现场检查工作。六是持续开展濑溪河、大清流河流域水环境川渝联合执法检查。七是持续深化镇街赋权及委托执法事项的指导,联系镇街进行现场指导,提升镇街环境执法能力。八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正面清单、核与辐射执法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日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暂无。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刘兰 联系电话:18883139196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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