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6450685211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卫生院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卫生院(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综合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 | |||
住所 |
重庆市荣昌区龙集镇复兴街10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 | |||
开办资金 |
1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64 |
396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1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医院发展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1.加强思想建设。我院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结合开展清廉医院建设、医疗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我院从多方面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健全《医院十八项核心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监督责任制。4.落实责任,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开展安全大排查,全年共开展安全大排查18次,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2次。5.积极开展医保基金合理使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相关规定,全年开展了4次医保培训。每月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二、严格执行章程。2024年,我院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医院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医院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社会效益日益提升。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4年门诊就诊11093人次,出院病人225人次,治愈好转率90%;我院与荣昌区中医院签署远程会诊协议,搭建了信息平台请上级医院远程会诊协助病人治疗,人次约70余人。2024年共计上转患者83人次,其中疑难重症患者转至门诊5人,住院6人,慢病患者72人次,接收下转人次53人次。医院全年收入401.22万元,其中完成业务总收入90.5万元,医疗收入约34.28万元,药品支出56.26万元(其中疫苗约2.3万),药占比62.14%。2024年总的人员经费支出约298.99万元,同比增加16%;2024年材料支出相对2023年同期比支出减增加0.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至2024年共建普通居民健康档案8278余份,建档率达到99.84%;2024年管理高血压1102人,随访高血压6972人次;管理糖尿病400人,随访糖尿病3305人次,体检空腹血糖3305人次;产妇10人,产后访视率100%;婴儿活产10人,新生儿访视率100%;0-6岁儿童165人,健康管理率95.75%;儿童中医药管理47人,中医药管理率88.68%;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共有2380人,全年共体检1875人,体检率达78.78%,老年人中医药管理1824人,管理率76.63%。辖区内常住居民8291人,常住人口签约4251人,随访8955人次。各类疫苗接种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健康教育及卫生监督协管均按计划完成。四、事业单位举办企业以及对外投资情况需要汇报,无。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医疗管理组织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缺少高级职称医生。2. 医院的硬件建设、医疗环境和群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力度不够,辖区居民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意识淡薄。4. 部分医务人员对感染防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部分科室的感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下一步工作打算202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持医防融合为主线,以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在抓好医疗质量建设的同时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以此来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使我院的各方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卢长春 联系电话:18908370299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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