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饮用水安全,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一直以来通过多举措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一是坚持源头治理。在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修建隔离设施,交通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等规范化建设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项目审批关,对可能影响水源地安全的项目实行限批、慎批、拒批,从源头上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排污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供水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状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破坏活动。
三是定期水质监测。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监测,实现镇级以上水源地视频监控全覆盖,对水源地取水点及周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及镇街及时处置。
四是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协调和管理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调度,逐步形成区域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安全监管体系,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及时处置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社会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的责任感,特别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群众的宣传,增强老百姓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意识,自觉参与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双微”等媒体手段,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动态,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积极营造饮用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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