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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累计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31件
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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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局消息,日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重庆工作。进驻期间,我区累计收到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31件,截至8月16日,已办结22件,其余案件正在有序办理当中。

  7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重庆,截至8月12日,我区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31件,群众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噪声、大气和水环境问题上。其中涉及噪声8件、大气7件、水环境6件、“噪音+大气”3件、“大气+水环境”4件、“大气+水环境+噪音”2件、生态环境1件。

  为提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整改实效,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区大力推行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市管领导包案”制度,凡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均由一名市管领导“包案”,负责亲自到现场了解情况,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议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认真落实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于做好举报受理、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确保群众信访投诉件件有回音、有效果。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将配合好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做到主动整改、认真整改、坚决整改。截至8月16日,我区接到的所有交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现已回复27件,办结22件,阶段性办结1件,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已公示19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督察虽告一段落,但督察不撤场、整改不落幕,专项督察、回访暗查、回头看等‘点穴式’‘机动式’督察正在成为常态,将持续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我区将继续按要求做好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抓好环保问题整改,确保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能够得到圆满解决,促进辖区环境质量稳定提升。(曹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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