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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荣昌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日 至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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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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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荣昌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持之以恒抓落实。2024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35次。区委党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举办的主体班次中,每年均安排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课程。2024年9月12日,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冬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打造美丽宜居先行区”为主题做专题辅导报告,区管副职领导班、内设机构班、中青班共计141人参加学习,不断强化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区级各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 (二)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抓好建筑垃圾处置、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改事项。建筑垃圾方面,制定《荣昌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前端监管力度,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水环境基础设施方面,有序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实施市政污水管网存量三四级结构性病害点位、雨污错混接点整治,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完成板桥工业园区电镀园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系统的投入使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4年PM₂.₅平均浓度及空气优良天数双目标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PM₂.₅平均浓度在28个重点区域中排名第16位,同比提升11位,空气优良天数75天,同比增加10天,28个重点区域中排名并列第7位,同比提升19位。 (三)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2024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生态环境例会7次,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向区委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区委和区政府汇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以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进展落实情况。 (四)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荣昌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高度重视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中“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及“生态报表”定期晾晒机制,区领导定期调度,强化区级部门及镇街生态环境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配合完成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严格落实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整改等。 全区上下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更加深刻感悟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的高瞻远瞩,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进一步增强了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加快建设美丽重庆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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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荣昌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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