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声明(集体)【2020】1124号
兹有下列《重庆市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唐孝华
荣隆乡保民村四社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
证号:J712161
唐均
(本人)
《集体土地使用证》
证号:
特此声明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46787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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