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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顺-蒋国彬-关于进一步加强荣昌城区及峰广公路段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
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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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荣昌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多,私家小轿车、非机动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数量倍增,致使城区道路交通更加拥挤繁杂,人、车、路矛盾更加突出,如何加强我区非机动电动车的管理,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由于非机动电动车以廉价实惠,环保节能,驾驶方便等优势得到了老百姓的青睐,加之这些非机动电动车没有进入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上牌目录,相关法律没有规定非机动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取得驾驶资格才能驾驶,因此各年龄段的人员只要购得非机动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都能上路行驶,各类非机动电动车迅速成为城市居民的首选交通工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非机动电动二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在我区各条道路上,几乎随处可见非机动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特别是荣昌主城区和峰高至广顺公路段车流量大,按城市道路标准修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但几乎没有非机动电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路行驶,非机动车道形同“虚设”,交管执法部门在此路段执法时熟视无睹,使本来就很拥挤的道路交通更加雪上加霜,加之非机动车时常不避让其他车辆、乱闯红灯、横穿公路、直行猛拐、逆行、随意变道、违法载人,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确处理,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逐年上升,造成非机动电动车驾驶人或行走市民轻者受伤,重者残疾和死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为确保道路畅通,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形象,顺应广大群众安全畅通出行的期盼,有必要组织开展以整治非机动电动车为主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常态化。为此,特建议: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措施。交管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查,违规必罚,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制定统一的非机电动电动车违规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各类违章违规处罚标准和督查措施等相关规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非机动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提高非机动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事故的重要保证。为此,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我区“三创”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非机动电动车各类违章违规处罚标准、限行路段、限行时间、督查措施等,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工地”活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商圈楼宇、公交站台等区域,利用各类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橱窗等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等,加强对非机动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向群众剖析典型的因非机动电动车违法行为引发的惨重事故案例,切实增强他们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三、严格路面管控,规范行车秩序。以公安交巡警为主力军,从机关和镇街抽调部分警力,深入峰广公路地段和城区重点路段、道路拥堵地段、繁华商业区、十字路口等处,对驾驶非机动电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抢占机动车道行驶、超员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及加装太阳篷、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其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和消除非机动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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