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2-0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邓英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的建议》(第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我们今后将在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代表的指导监督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的建议,我委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多样宣传活动

我委将督促、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居民家中向业主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位、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我委将与区城管局、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物业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2020年以来,我委已在物业小区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10000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插牌2500张

二、建立督导员监管模式

(一)强化物业企业督导。我委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明确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年底星级考核物业企业的信用记录。指导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二)加强志愿队伍建设。成立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各物业小区保洁员兼任垃圾分类志愿者,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并帮助、指导居民生活垃圾分类。

(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目前,重庆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巡查督导工作主要由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实施。成立了区级、街道、社区三级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共计196人(区级指导员16人,街道指导员70人,社区指导110人)。我委将与区城管局、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培训机制,对指导员、物业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充实相关专业储备,促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建设智能垃圾设施

我区于2018年9月开展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试点工作,在32个小区、7个公共机构以及2所学校(中学、大学各1所),共安装54台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因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投入与成效不成正比,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所以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重点还是以宣传引导民分类意识,推动习惯养成为主。同时在生活垃圾分类氛国浓厚的小区考虑投入部分智能垃圾分类柜,根据成效,逐步铺设。

2020年我与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为推手,因地制宜健全“前端“中端”“末端”分类体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督导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和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长效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实现我区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就地减量的工作成效。

此复函已经曾德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623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