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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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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三轮车发展情况及风险

相较于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具有价格低廉、易于操作等优势,经过多年发展,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生活、生产的重要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我区电动三轮车准确数据已无法统计,保守估计3辆以上。由于历史原因,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路面行驶随意性较大,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时有电动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三轮车交通秩序整治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对电动车三轮车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我局一是常设“三轮车整治办”,负责电动三轮车通行证的办理,督促车主购买保险,同时与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常抓不懈,持续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管控盲区,从严查处私自改装、非法营运、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二是有重点的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周边及通往学校道路的路检路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督促指导各镇街积极按照执法力量上路检查,并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认真查纠电动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把好电动车出村关、出镇街关,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设置了教育学习室,采取讲课、观看警示宣传片、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等方式,对违法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学习,提高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守法驾驶。

区交通局一是加强对三轮车驾驶员及群众对交通法规知识的宣传,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严禁非法载客,让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二是不定期、常态化开展对三轮车违法载人的联合检查,将汽车站、高铁站、学校周边等场所作为检查重点,维护好运输秩序。2022年1-4月,区交通局已联合区公安交巡警、荣隆、盘龙、仁义、河包等镇街开展联合执法,共检查三轮车90台次,依法查处三轮车非法载客6台次。

三、校车增加情况

区教委严格审批校车许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其主导方向仍以优化学校布局,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为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许可了26辆校车,全部为民办小学、幼儿园自筹资金购置校车,解决了农村地区学生上学难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各镇街、农村地区、社区、学校,加强对三轮车驾驶人、学生等重点群体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三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载人、乱停乱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轮车道路交通秩序。三联合区教委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复函已经唐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2626

(联系人:谭芙蓉,联系电话:13983431286

抄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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