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隆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造成交通拥堵的建议》(第185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电动车发展形势分析
相较于机动车,电动车(二、三、四)轮具有价格低廉、体积小、使用成本少等优势,加之管理环境相对宽松,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车逐渐成为广大群众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我区电动车准确数据已无法统计,保守估计我区各类电动车保有量在10万辆以上。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路面行驶随意性较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调头等影响道路通行现象时有发生。
二、我区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为加强对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我局一是常设“三轮车整治办”,负责电动三轮车通行证的办理、组织违法三轮车驾驶人学习,同时与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多点出击,定时和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管控盲区,从严查处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民警、辅警在城区昌龙大道、迎宾大道、宝城路、香国大道等路段设置固定检查点,同时成立流动整治小组,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间,专门配备拖车待命,对乱停乱放、无牌电动车随时进行拖移。2021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2.1万余件、拖移车辆2.5千余辆。三是设置了教育学习室,采取讲课、观看警示宣传片、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等方式,对违法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提高非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守法驾驶非机动车。2021年以来共教育学习违法驾驶人1.5千余人。四是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制作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须知》6万份,进行了广泛散发,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电动车牌照管理、路面行驶规则的知晓度。五是配合区城管局在城区条件许可的路面施划了非机动车停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缓解电动车停车难问题。
区城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对电动车的宣传劝导和源头管理工作。一是在城区交通流量大的路口设置劝导点,常态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活动,向市民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及时劝导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二是对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电动车流入社会引起的一系列交通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开展城区电动车路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电动车交通乱象反弹,巩固电动车整治成效。二是加强对违法驾驶人学习教育,对交通违法被暂扣车辆的驾车人,严格执行学习合格后,提供车辆合法来源手续再放行的措施。三是积极推动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逐步改造和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建立慢行系统,实现车辆各行其道,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复函已经唐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2年6月26日
(联系人:谭芙蓉,联系电话:13983431286)
抄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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