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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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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非法行驶的建议》(第308号)收悉。经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分析情况

我区非机动车主要为电动二轮自行车(含超标),相较于机动车,电动车具有价格低廉,管理环境相对宽松,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截至目前,我区电动自行车准确数据已无法统计,保守估计我区各类电动车自行车(含超标)保有量在10辆以上。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路面行驶随意性较大,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我区城市道路发展建设不平衡,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道路几乎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城市道路大部分为混合道路,目前仅有迎宾大道、昌龙大道、香国大道、荣昌大道、宝城路、昌州大道中段建设有非机动车道,全长共约30公里,占城市道路的10%2021年以来,我局学习借鉴广西南宁电动车管理经验,对具备条件的路口进行了改造,增加了非机动车道进出口,如防疫站信号灯路口、公安局路口、城南大道信号灯路口、荣吴路信号灯路口等,对具备条件的玉屏街增划了非机动车道,收到一定的效果。

二、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为规范电动车路面行驶秩序,我局一是开展了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民警、辅警在城区昌龙大道、迎宾大道、宝城路、香国大道等路段设置检查点,同时利用“渝警骁骑”开展巡逻检查,严查严管电动二轮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等交违法行为。二是策动19个区级部门118名交通志愿者在城区18个主要交通路口定点开展早晚高峰文明劝导工作,实时劝导、纠正电动车驾驶人不守法、不文明行为。三是设置了教育学习室,采取讲课、观看警示宣传片、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等方式,对违法电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学习,提高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守法驾驶车辆。制作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须知》6万份,进行广泛散发和粘贴,并邀请荣昌融媒体随警作战,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进行正面舆论引导。2022年以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7千余件、暂扣车辆1台次、教育学习6百余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结合我区创文工作,继续加强对电动车路面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整治,进一步提高电动二轮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守法率。二是以“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为主题,深入各镇街、企事业单位、工厂、社区宣讲电动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电动车典型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电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三积极推动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逐步改造和完善城市非机动车道,建立慢行系统,实现车辆各行其道,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复函已经唐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2022626

(联系人:谭芙蓉,联系电话:13983431286

抄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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