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6-08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荣文旅委函〔202276

王条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荣昌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实施低收费、免费的建议》(第234号)收悉。经区文化旅游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关于“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等有关要求,体育总局对《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经字〔2014〕4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服务规范》适用于接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所属县级及以上公共体育场、公共体育馆、公共游泳馆和全民健身中心。

荣昌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没有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适用于此文件。

二、关于全民健身中心运动场馆收费偏高问题

文化旅游委领导带队,近期到大润发踏月启迪运动中心进行调研,羽毛球运动价格与全民健身中心收费(均为挂牌价)情况如下:

羽毛球价目表对比

单位名称

上午价格

下午价格

晚上价格

晚上单人拼团价

备注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11.66元/小时

20元/小时

27.5元/小时

8.5元/人(两小时)

均为挂牌价

大润发踏月启迪运动中心

45元/小时

45元/小时

45元/小时

健身活动中心由于没有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经营者可以依据场馆运营成本差异(场地的舒适度、光照度等)进行收费,客户群体可自由选择场馆

三、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经营模式

全民健身中心由于没有享受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区财政也没有将全民健身中心的经营、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2019年经区政府同意,全民健身运动中心交由万灵山公司运营(万灵山下属单位万灵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体育运动专业性很强,万灵山公司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故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所有收入均由万灵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纳入到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名单中,享受补助后,再根据收益均衡化要求,进行低收费向市民开放。

此复函已经邬德德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函。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68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